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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德盛慈善教育基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德盛慈善教育基金实施办法》,为做好2018-2019学年“德盛慈善教育基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学院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

 1. 2018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50名,每人资助2000元;

 2. 2015级师范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50名,每人资助2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2018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1.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3.生活节俭,无不良消费习惯;

 4.属于建档立卡、本人残疾、低保家庭等政策兜底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5.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二)2015级师范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1.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3.生活节俭,无不良消费习惯;

 4.前三年综合素质考评总成绩位居同年级同专业前50%的学生;

 5.上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三、申请审批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及基金会复核并公示→学校发放。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新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德盛慈善教育基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德盛慈善教育基金申请表》,参加教师招考等就业培训还需提供培训机构出具的费用发票复印件,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

 2.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与福建省德盛慈善基金会共同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情况并将留档备案。

 3.名单确定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奖助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学生本人财务处登记的学费卡上。

 4.受助学生每学年向学校和资助方提供一份《受助学生情况反馈表》,反馈学生本人思想、学习、工作和社会服务的情况。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德盛慈善教育基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再打印);

 2.教师招考等就业培训机构费用发票复印件(一式一份,师范专业毕业生需附在申请表后,学院盖章);

 3.《2018-2019学年德盛慈善教育基金发放信息核对表》(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4.学院“德盛慈善教育基金”资助人选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二)时间地点

3月8日前,学院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


扫描二维码下载“学院名额分配表”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责任编辑:陈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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