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身边法律|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屋被查封,怎么办?

2018-03-24 保定律师
 
点击上方“保定律师”关注我们


小提示: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方面相关的问题,请点击下面小程序进行免费咨询,将由我们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屋被查封,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被法院司法查封的,可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如下不同的方法。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由此可知,满足三个条件(查封时房屋价款已经付清,查封时房屋已经由买受人占有、买受人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没有过错),购房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查封法院对该房产予以解封,解封之后可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2、等待房屋解封

房屋查封作为一种执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且申请查封人有案件败诉的风险。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购房人购买房屋后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可以等待解除查封后要求出卖人履行房屋过户的合同义务。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

如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院协商,由出卖人或买受人自己提供其他担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双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解除查封担保是由买方自行提供的,其可以向出卖人进行追偿。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查封可能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而且房产很可能被案外人申请执行。为避免损失扩大,买房人可以出卖人存在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卖房人返还购房款,并要求卖房人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要鸿志律师提示

本文信息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若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犯到你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推荐阅读

要鸿志律师提醒|借2000元还22000元?借条这样写谁也帮不了你

要鸿志律师提醒|常见23种“没事”,一不小心你就是犯罪嫌疑人!

法律常识|借名买房毁约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  【法律生活】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法律咨询电话:

13831293930(微信同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