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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导航|决不让每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南信大奖助体系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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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一下“绿色通道”的工作流程吧!
2.学院审批:各学院在接到学生申请后,结合学生提供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学校审核:学生持学院审批后的《申请表》和《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咨询处)审核备案。
4.报到入学:学生凭学校盖章同意的《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为简化“绿色通道”办理过程,凡已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贷款合同”提出缓交部分学费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并缴纳剩余费用(即应缴费用减去贷款金额)后,可直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5.发放临时补助:对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新生,特别是来自遭遇洪灾、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地区以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取部分困难补助经费,用于发放临时困难补助。6.困难生认定和经济资助:新生报到入学后,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做好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根据认定结果和学生的实际困难,结合学校开展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合理安排经济资助。对尚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在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动员并协助其尽快联系当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认真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
培养他们诚信、感恩、责任的意识
塑造他们自立、自强、自信的品质
鼓励他们认真学习
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是学校的责任与义务
2.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人,一等800元/年·人,二等500元/年·人,三等300元/年·人。
3.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4.学校还设有“章基嘉奖学金”、“移动通信奖学金”、“维艾思奖学金”、“玛丽英语奖学金”、“同创森林基金奖学金”、“菲尼克斯奖学金”、“中光防雷奖学金”、“林萍防雷奖学金”、“天诺基业科创基金”、“赵息保奖学金”、“苏美奖学金”、“软件奖学金”、“博西奖学金”、“格捷思奖学金”、“育才奖学金”、“维世德奖学金”、“松泉奖学金”、“集群奖学金”、“为山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自行到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规定和申请流程以各省的相关规定为准。根据规定,成功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直接转入学校账户,用于充缴学费。(学校账户信息为,户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盘城支行,账号:1011 5401 0400 00228)
2.国家助学金:三个等级分别为,4000元/年•人、3000元/年•人、2000元/年•人。
3.长望”助学基金:学校自2005年设立了“长望”助学基金,主要有两个系列,一是资助因遭遇突发事件或身患重大疾病而急需帮助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及研究生,资助等级为:特等10000元,一等7000元,二等5000元;二是资助因生活特别贫困而影响在校学习、生活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及研究生,资助等级为:三等3000元,四等2000元,五等1000元。
4.华民慈善基金会就业扶助工程:3000元/年•人。
5.福彩爱心助学工程:3000元/年•人。
6.中国电信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金额10万元/年。
7.尼普顿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租赁空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金额10万元/年。
8.相关学院还分别设有“南环励志奖学金”、“炳章助学金”、“爱心助学金”、“帮困奖学基金”、“爱心基金”、“寸草奖学金”等助学项目。
四、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学校每年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总额每年超过100万元。学校将其划拨到学院,由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本人的申请,给予补助。
2.大学生医保补助
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医疗方面的负担,学校通过调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的报销额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医疗费最高可报销100%、特困学生的参保费用由学校全额补助等措施,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应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热爱祖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优良品质;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4.在校学习成绩优秀;5.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6.上一学年综合测试成绩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40%时间: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可根据满足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
1.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热爱祖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优良品质,学习成绩优异;3.要满足于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4.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5.上一学年综合测试成绩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时间:每年9月30 日前学生可根据满足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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