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独生子女父母看过来!记得领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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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出炉!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符合条件的父母将可获得每人每月160元奖励。
自从全面二胎政策实行后,
旧的独生子女费被取缔
就在这几天,
新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出台了
△旧《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关于印发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这一新的奖励办法将从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申领需满足四个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已领取一次性奖励或退休金加发5%的独生子女父母;
✔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深圳户籍,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标准:每月160元,即一年可领1920元。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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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社区工作站受理。
---初审。社区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确认。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材料的审核并加具意见。
---报送。市卫生计生部门每季度汇总各区后生成发放名单,报市社保部门。
---发放。每季度20日前,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至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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