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带头盔?除了罚款还要发朋友圈!
骑行电动车要佩戴头盔
是基本的安全常识
可往往有人就是不注意
偏不带头盔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想出了一个办法来规范骑手
早上10点,在南山区科技路路口,
交警查到两位外卖小哥骑电单车不戴头盔
虽说只是兼职送餐员
但只要上路行驶
就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美团外卖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兼职外卖人员管理有难度
以后会加大对这类人员的监督
对于不带头盔的骑行者
交警除了常规的罚款外
如今还会令其现场签订承诺书
并且组织其协助交警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冲红灯、不按道路通行等
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同时
还要求其通过微信朋友圈
转发安全行驶的链接
对于广大骑行者来说
安全头盔更是出行必备护具!
一个小小的头盔
关键时刻却能救你的命!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不佩戴骑行头盔者若在事故中受到头部撞击,往往会使大脑水肿造成出血,严重时会造成死亡。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道路安全靠大家
每一个行驶在路上的主体
都享受着现代交通发展带来的便利
自然也应遵守相应的规则与秩序!
深圳交警温馨提示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
一、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机非隔离路段请靠右行驶;
二、驾乘人员请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尾部配备夜间反光标志;
三、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四、不违规载人(只负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
五、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六、限行时段、路段,不得行驶;
七、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记者:廖立焜
编辑:吴嘉玲
文章版权归粤睇粤新闻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欢迎朋友圈分享!
详细内容敬请关注今晚《18点新闻》《新闻广场》
爱我们的你
为了能每日看我们的推送
答应我!
一定要将我们设为星标好吗
欢迎关注公共频道粤语新闻栏目官方微信
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