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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不带头盔?除了罚款还要发朋友圈!

公共频道官方微信 粤睇粤新闻 2019-05-22


骑行电动车要佩戴头盔

是基本的安全常识

可往往有人就是不注意

偏不带头盔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想出了一个办法来规范骑手

早上10点,在南山区科技路路口,

交警查到两位外卖小哥骑电单车不戴头盔

虽说只是兼职送餐员

但只要上路行驶

就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美团外卖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兼职外卖人员管理有难度

以后会加大对这类人员的监督

对于不带头盔的骑行者

交警除了常规的罚款外

如今还会令其现场签订承诺书

并且组织其协助交警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冲红灯、不按道路通行等

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同时

还要求其通过微信朋友圈

转发安全行驶的链接


对于广大骑行者来说

安全头盔更是出行必备护具!



一个小小的头盔

关键时刻却能救你的命!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不佩戴骑行头盔者若在事故中受到头部撞击,往往会使大脑水肿造成出血,严重时会造成死亡。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道路安全靠大家

每一个行驶在路上的主体

都享受着现代交通发展带来的便利

自然也应遵守相应的规则与秩序!

深圳交警温馨提示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机非隔离路段请靠右行驶

二、驾乘人员请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尾部配备夜间反光标志;

三、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四、不违规载人(只负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

五、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六、限行时段、路段,不得行驶;

七、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记者:廖立焜

编辑:吴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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