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戛洒镇一男子无证欲强行开房 滋事获六日行拘

2017-10-28 新平之窗


  近日,新平县公安局戛洒派出所依法办理了一起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到酒店强行开房滋事的案件。

  今年8月20日23时55分许,新平县戛洒镇耀南村现年31岁的王姓男子与另外两个朋友酒后到戛洒镇某酒店前台开房。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按规叫王某某等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但是王某某未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酒店工作人员叫王某某到派出所开住宿证明,并向其说明了酒店入住管理规定。王某某因未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被前台工作人员拒绝开房后,在酒精的作用下,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大声辱骂前台工作人员,借酒撒泼耍横,并将酒店前台上的一个价值10元人民币的烟灰缸砸碎,碎片将前台工作人员陶某某的前额划伤。

  经查,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第四款之规定,新平县公安局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治安管理处罚,并于2017年10月15日送新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玉溪新平警方


THE END



微信文章不过瘾?朋友圈刷腻了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新平之窗APP,租房、售房、求职、招聘一网打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