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弯道强行超车致三车相撞】
10月23日,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大新寨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和一辆大客车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新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漠沙中队民警调查得知,事故中受损的小轿车紧跟大客车行驶,并在弯道上强行左道超车,正巧与对向行驶的三轮车相遇,因避让不及,造成三车相撞。
经民警现场勘查认定:小轿车驾驶人蒋某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行经弯道路段时超车的违法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蒋某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行经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时禁止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