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列成本、虚开发票、隐匿收入,水上货运警惕三大涉税风险
【华税】中国第一家专业化税法律师事务所,5A级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北京,专注于房地产、高科技、外贸、钢铁、石化、医药、煤炭、再生资源等行业的税法服务。
【网址】www.huashui.com
◎ 华税律师 整理/评论
进项税额较大、存在虚开空间、关联交易频繁
水上货物运输业税务风险点相对集中
近几年,水上货物运输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资金压力愈加明显。今年以来,我国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交通运输业作为重点支持行业,一次性全额退还增值税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既有效缓解了水上货物运输企业的经营压力,也为企业梳理自身税务合规、规范经营提供了契机。
重资产运营,形成大量留抵税额
水上运输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交通运输业相比,具有覆盖范围广、航道投资小、运输能力强、占地少和成本低廉的优势。但是,重资产运营模式、规模竞争激烈、受世界经济波动影响大等特点,使其成为全球风险最高的行业之一。
营改增后,水上货物运输企业的进项税额,主要来自购置船舶、支付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以及港口费等。随着行业整体规模发展,企业经营成本持续上涨,特别是为扩大经营,一些企业购置新船,产生高额的进项税额。以3万载重吨的船舶为例,造船费用合计高达1.35亿元,叠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一艘船舶的投资回报周期长达5—8年。基于此,水上货物运输企业通常留抵税额规模较大。
税务风险多,三个方面相对集中
水上货物运输业受自然条件影响、经济形势变化、运价油价波动等诸多因素制约,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随之产生的涉税风险亦极为复杂。在近期大规模留抵退税工作中,通过走访行业协会、召开行业座谈会、设计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查,笔者发现,该行业留抵退税风险主要集中在虚增油耗支出、取得虚开发票和隐匿销售收入等方面。
随着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船用燃料油的价格也随之走高。船舶燃油消耗水平受主机功率、主机损耗程度、船舶载重、水流速度、航行天气、船舶附着物等多重因素影响,难以准确计算。部分企业可能通过接受虚开或虚列燃油类进项发票等方式,多抵扣进项税额。例如,甲船运公司2019年—2021年燃油类进项发票占运输收入比重波动较大,且远高于同类企业。同时,其货船主机均使用重油,辅机使用轻柴油,而取得的燃油类发票货物名称主要为轻质循环油。经了解,甲公司因财务人员配备不足,公司总体财务意识薄弱,管理不规范,导致存在票物不符、接受虚开发票、虚列成本费用等风险。
在运营成本中,船舶日常维修保养投入往往居高不下。停运期间,企业还要解决海洋生物附着、金属零件生锈等问题。一旦船舶进坞维修,将产生高昂修理费用。一些企业利用修理费用没有规律且金额巨大的特点,通过购买维修发票,来替代其他成本发票,以降低税负。例如,乙船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运输,受疫情防控影响,港口周转等部分运输环节出现阻塞。因整体运转周期普遍拉长,无法在相对固定的码头进行补给,乙公司多次出现正常的补给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经检查,乙公司维修船舶的相关单据中,维修项目含糊,可能存在为弥补成本发票缺失,以维修发票替代补给发票,进而列支成本的情况,存在接受虚开发票、虚列成本费用等风险。
水上货物运输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流动性强,行业地域化特点明显,多数企业主来自同一地区,企业间资金借贷等关联交易频繁,存在未确认利息收入的风险。同时,运输业务可能存在部分购买方不索取发票,以及船舶返航途中接“顺风单”等情况,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的风险。例如,丙船运公司系某地政府招商引资引入的重点企业,在当地扎根发展后,吸引了其法定代表人的同乡到当地投资设立丁船运公司。因行业经营具有季节性,丁公司在行业淡季向丙公司借贷资金以维持经营。丙公司未体现利息相关收入,并将该笔借款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长期挂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未申报利息收入等风险。
提升风控力,有效防控税务风险
考虑到水上运输具有较为鲜明的行业特点,税务风险管理具有较强的共性,建议相关企业在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建立健全涉税风险内控机制,将涉税风险内控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内容,持续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开展各项财务活动。
在具体的操作中,建议水上运输企业用好用足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准确把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精准判断政策适用,切实用好国家提供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相关企业还应该结合水上运输的行业特性,搭建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现状的涉税风险评估体系。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岗位应各司其职,配合财务部门准确识别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涉税风险。降低税收成本的目标,应该通过优化业务模式等合法合规的方式来实现。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
作者:钟松挺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本文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涉及水上货物运输的涉税风险之总结。总的来说,无论水运还是陆运,都存在收入波动大、隐性成本高、缺少成本票等问题。尤其是面临疫情的反复,运输业首当其冲,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虚增成本等违法的方式,降低企业的成本。不过,这种做法违反税法规定,极易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但不能降低税负,还会导致自身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甚至面临刑事风险。
企业应当将提高税收的合规意识,事先通过各种安排取得合法、真实的成本发票。例如,企业在接受个人承运人的服务或者供应商无法开票时,应当协助他们前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或者让他们与能够开票的企业建立挂靠关系,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开展服务、开具合规的发票。这样,至少可以确保企业能够实现企业所得税的成本扣除。此外,运输的承运方可能未索要发票,但企业也应当依法缴纳相应税款,如果确有缴纳困难,可以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避免因迟延纳税导致计缴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