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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拒绝和解:这是开玩笑吗?这是触犯刑法!

青年君 广州青年 2021-02-22

时隔四个多月

“女子取快递遭人偷拍

并被造谣出轨快递员”一事

再一次引发关注


据@梨视频 12月9日消息,当事人吴女士@NoAge-Jessie 称,自己因此事被“社会性死亡”,至今找不到工作,而造谣者道歉并无诚意并且拒绝赔偿。造谣者却认为,吴女士提出的赔偿不合理,自己接受了相应处罚并且已经道过歉了。


10日晚,吴女士通过视频发声,表示已请律师提起刑事自诉,“绝不退缩,绝不和解”,“希望通过维权,对社会上其他怀有不法之心的人起到震慑作用,给类似的受害者依法维权提供一点点借鉴”。


视频来源:吴女士个人微博@NoAge-Jessie


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一起看看!👇


年轻女子陷入造谣风波


据报道,偷拍事件发生在7月7日,吴女士到小区楼下取快递,却被隔壁便利店主郎某偷拍成视频。



随后,郎某(男,27岁)与朋友何某(男,24岁)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偷拍的视频与聊天内容截图发至微信群。“少妇出轨快递小哥”这一谣言随后传开。



郎某称,视频与截图发布后,他在群内承认该信息是“开玩笑”,但不知情的陶某将该视频与截图整合后,传到了另一个微信群,随后广泛传播。


据警方通报,郎某与何某捏造这些截图的动机,是为了“博眼球”。流传的出轨故事中,吴女士被诽谤成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是两次主动勾引快递小哥偷情的“风骚少妇”。引人遐想的“香艳剧情”瞬间发酵,从吴女士小区业主,到其领导、同事、朋友都在议论,甚至还有国外网友发来信息骂她。


8月7日凌晨,接到朋友传来的截图后,吴女士整个人懵了,通宵未眠,她实在想不出谁会如此害她。随后,吴女士迅速报警,并通过微博公开事件动态。


8月13日,余杭警方发布通报,两位嫌疑人郎某和何某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9日。


“社会性死亡”后果严重


吴女士表示,郎某、何某二人在行政处罚结束后,很快回归了正常生活,郎某的便利店换了招牌继续做生意,而何某依然在修车厂工作,并且准备结婚。


郎某家的便利店


但吴女士本人的生活却深受影响。警方通报发布两天后,她被自己所在的公司劝退离职,而后来她本人也出现了抑郁症状。


图源:吴女士微博@NoAge-Jessie


11月份,吴女士曾尝试投简历,找工作,但因为自己从上一家公司离职的原因就是这件事,当吴女士面试的时候聊到这件事时,对方只是安慰一下,然后对话就结束了。


吴女士表示,自己基本上已经社会性死亡,至今未找到工作。



吴女士向记者表示,郎某被警方拘留前,曾通过微信向吴女士男友道歉;但吴女士觉得这不算正式道歉,至少要跟她本人面对面道歉。


而何某则在事情发生后消失了很久,直到9月中旬,何某才约吴女士见面,并且也亲自向吴女士说了对不起。但吴女士后来才感觉到:“这句所谓的对不起是用来跟我砍价的。我觉得这句对不起没有什么含金量,没有真诚可言。”


而将谣言转发扩散的陶某,则在郎某、何某被警方行拘后次日,在微博上向吴女士公开道歉。


陶某在微博中放出的在微信群中的道歉截图


但吴女士并不接受,她认为陶某的道歉并无诚意,是在为自己推脱责任。



吴女士表示,事情发生后,她曾希望与对方达成和解,并且提了两个和解条件:一是,造谣者录制视频公开讲述事件经过,并向她和家人道歉;二是经济赔偿,造谣者承担她在这件事中造成的实际损失,均摊下来三人每人58600多元。


考虑到造谣者本人也有家人,也需要做人,吴女士同意他们戴口罩和墨镜录制道歉视频。



郎某、何某二人之后录制了道歉视频。但吴女士表示,郎某、何某二人将自己给出的道歉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她认为二人道歉毫无诚意,避重就轻。


而关于三人每人58600多元的赔偿,吴女士表示“我提出来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这些赔偿我都不要,但给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他们三个要平摊。”


但吴女士至今未收到赔偿。


而郎某则表示:“道歉都是根据他们的要求做的,他们也是接受的。但是关于赔偿,他们没有出具自己的工资明细和证明。吴女士的赔偿,月工资必须有工资流水,然后她男朋友的工资赔偿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此前在微博上公开道歉的陶某向齐鲁晚报表示,确实是因为自己一时疏忽,转发了这条谣言,导致吴女士名誉受到了损失,但因此产生的工作离职等经济损失不应当由自己承担。“我觉得不是特别合理,所以我那段时间在考虑,也没有去做回复。”


当事人发声:不接受道歉,绝不和解!


10月26日,吴女士委托律师给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刑事自诉材料,请求法院以诽谤罪对造谣者进行依法判处。


案件传播严重性相关证据公证书  截图自@梨视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的犯罪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


目前,吴女士仍在等法院的受理通知。


12月10日晚8时许,吴女士@NoAge-Jessie 在其微博上首次发布个人录制的视频,直接面对公众发声。


她表达了自己的三点诉求:

第一,不再接受道歉。事件过去已经四个月了,而造谣的郎某从未亲自向吴女士本人道歉。之后的道歉吴女士不再接受,因为此时再有道歉,可能只是出于舆论压力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恐惧,没有任何诚意。


第二,关于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经济赔偿,吴女士表示自己可以一分不要。吴女士称自己最终的目的不是索要任何赔偿,更不涉及对方家人所说的“狮子大开口”。


第三,吴女士希望自己提起的刑事自诉可以尽快立案,让偷拍诽谤的郎某、何某二人接受法律制裁,承担他们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此外,吴女士还表示,希望自己的维权经历可以震慑社会上那些有不法之心的人,也可以鼓舞那些有着相同不幸经历的女生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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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话说


“社会性死亡”的单,不该由受害者来买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被造谣伤害的后果不该由受害者去承担。解救“社会性死亡”,需要有力度的法律支撑,也需要一个有温度的社会伸出救援之手。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比之前的民法规范,其中最大的立法突破之一便是人格权独立成编,其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这些,都将为制止“社会性死亡”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从社会释放温暖的角度来说,吴女士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目前来看还比较缺失的救济渠道,除了寄望法律帮助恢复名誉、评估并弥补损失之外,来自全社会的正能量声援与帮助同样不可缺少。比如,澄清事实,扩大真相的获知面,禁止“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蛋”等冷言冷语,对于那些侮辱受害者外貌、身材的言论展示出“人人喊打”的态度,对于那些因此事件拒绝吴女士的用人单位虽可理解、却不能认同。


吴女士面对网络谣言“绝不妥协”的态度,也应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态度。无论何时,“社会性死亡”的单都不该由受害者来买,否则就是对造谣者的纵容。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对网络谣言绝不妥协




编辑 | 艾回君

来源丨广州青年(ID:gz_gqt)综合整理编辑自:人民日报(ID:rmrbwx)、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转载请标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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