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健委最新通知!事关来粤返粤人员
6月28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及
《解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7月1日
为贯彻落实最新要求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印发了《省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
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第三版)》
全文如下👇
省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
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
工作指引(第三版)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要求,规范做好省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对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粤返粤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近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粤返粤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近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粤返粤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对有发现本土病例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粤返粤人员,其健康管理措施由省级评估后确定。
五、对于省外通报的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次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该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省内高、中、低风险区域外溢跨地市流动人员参照本指引对应健康管理措施执行。
各地收到通知后,要立即按要求调整相关防控措施,规范开展相关人员健康管理,不得“层层加码”,确保各项措施科学精准落实到位。
勤洗手、科学戴口罩、
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
文明用餐、遵守一米线、
常通风、做好清洁卫生、
保持厕所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核酸检测、疫苗接种……
自我防护一刻都不能放松!
编辑 | 青年君
来源丨广州青年(ID:gz_gqt)综合整理自广州卫健委(ID:gzwjw),转载请完整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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