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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新疆打出换届风气监督“组合拳”

2016-08-24 昆仑网



  在今年的换届工作中,新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印发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2条具体措施,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教育引导,打好“预防拳”。督促指导各地在换届工作开始前,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组织各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在一定范围内,做出遵守换届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公开承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通报精神,观看专题教育片,引导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从严立规,打好“震慑拳”。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各级组织部门协调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收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息,及时提供组织部门掌握。建立快速查核机制,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等有关单位组成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组,对各类线索和反映举报的问题,实行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健全结果定期反馈机制,利用“12380”平台,对受理和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情况进行网上监控和在线督办,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建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及时通报制度,适时通报各地换届风气情况和各级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形成持续震慑效果。


  强化督查,打好“惩处拳”。派出巡回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和换届风气进行巡回督查,对换届选举工作现场进行督导。强化全程纪实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使人选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过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现场督导、结合巡视开展检查、随机抽查、督促自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换届期间地州市、县市区落实干部选任和监督制度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严肃追究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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