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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民日报:正确处理“公”与“私”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功

2016-10-17 昆仑网

  “扪心自问,自己堕入受贿犯罪的深渊,主要原因是将公权变为了私权。现在我才认清了权力姓‘公’不姓‘私’……”“在我内心深处,始终有个‘私’字。‘私’字作怪,就会凡事以是否有好处、能否有回报的角度去考虑,在实际工作中的多个环节缺乏自我约束的能力……”翻看近年来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不难发现,无论是利用公款铺张浪费、奢侈享受,还是利用公权为个人或亲属谋求私利,公私不分是产生不良作风和腐败问题的根子所在。

  公私二字,检验官德、检验作风、检验党性。一位党员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明,首先要做到公私分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款,即公家或集体的钱;公权,即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一旦公款、公权乱用或者私用,则贻害无穷。

  公私一念间,荣辱两重天。从近年被查处的贪官来看,有少部分党员干部把党性“抛之脑后”,把公私混为一谈,认为花公款请一顿客,用公车办一件私事、借公权为亲朋好友提供一次方便,是人之常情,用不着大惊小怪。殊不知,正是这种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人情与原则搅合在一起,导致多少不正之风在习以为常中蔓延、在见怪不怪中逞威风,最后使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理智决堤、人性泯灭,跌入腐败深渊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党的十八大后,李春城、刘铁男、倪发科、季建业等贪官的落马,就是一批鲜活的案例,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在小节问题上,尤须审慎。毛泽东同志每次外出,生活用品大都随身携带,大到毛毯、毛巾被,小到牙刷、火柴。吃饭必付钱款和粮票。离开时不收礼品和土特产。彭德怀同志从不接受别人的招待,不买票的招待电影他不看,超过伙食标准的饭不吃等,堪称公私分明的典范。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衡量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尺就是公、私二字。尽管党员领导干部也有自己的基本权益和基本需求,但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不能有私欲、谋私利,要知道只要是公款,多占一分都是贪。“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小洞”不补迟早面临“溃堤”的一天,试看哪个大贪巨蠹,不是从贪占“小便宜”开始,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的呢。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划清公与私的界限,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基本功。各级党员干部只有坚守从政为“公”的底线,把为人民服务化为自己的人生信条,时刻警醒和抵制“富而思奢、奢而思贪、贪而思淫、淫而思变”,自觉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永不“越过界”、“闯红灯”。在面对金钱和权力时,只有心存敬畏,手持戒尺,永远保持“赶考状态”,“有所行,有所止;有所为,有所戒”,才能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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