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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长时间停车”到底是几分钟?停车线和非机动车道傻傻分不清?

2017-05-31 梅州时空

在很多道路旁都有设置“禁止停车”和“禁止长时间停车”的标志,“禁止长时间停车”中的“长时间”,具体是多久呢?有人说一两分钟,有人说三五分钟,还有人说只要停车不熄火,人不离车……那么有没有准确的说法呢?


人不离车不熄火,算临时停车?

  

通常的理解,禁止长时间停车,是允许临时停车的。乘客上下车、拿取行李物品,同时,驾驶员没有离开车辆,车辆未熄火,就算是临时停车。


“长时间”,到底是多久?


如果从字面上理解,“长时间停车”,重点在于“长”字,而这个字设定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主观判断性非常强。所以,简单判断除了“临时停车”之外的停车情况都算是长时停车。


实际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并没有明确指出,“长时间”“临时”具体是多久。不过一些经验丰富的交警倒是给出过比较有参考性的说法,“临时停车驾驶人一般不得离开车辆,即停即走,不存在说可以停多长时间的说法”。


避免违停罚单,记住这些!


总而言之,如果是在禁止车辆长时停放的路段,驾驶人一般不得离开车辆,允许即停即走;如果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的,建议找正规的停车位或停车场停好车之后再离开。


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临时停车可以随便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停车线”还是非机动车道?


近日,有不少网友说他们开车外出时,好不容易看见路边有白色的“停车线”,便将车停了进去,结果却被交警开了罚单,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编来到梅城江南御景小区后面这条新开通的道路,只见道路两旁施划有白色实线,宽度刚好容得下一辆小轿车,而且并未见任何“禁停”标志。放眼望去,线内还真停了有不少车辆。



  采访时,一些车主正将车停在这些白色实线内。随后,记者走访了在附近开店的店主,他们说,平时经常看到一些车主将车停在这些白色实线内,大家都以为,这就是公共停车位。



  那么这一路段两旁的白色实线真的是停车线吗?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一位民警来到现场告诉记者,从去年梅州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后,交警部门对城区道路两旁的停车线进行了重新施划,标准的停车线有这些特征:施划格子,标有箭头



  除了有格子及箭头外,民警指出路面上这种施划在道路两旁的实线跟停车线还是一个根本的区别,那就是看有没有封口。有封口的是停车线,如果两边没有封口的是供非机动车行驶的。市民只要认准这点,就不会停错地方了。



  此外,用心的人还会看见,在这条道路两侧的路缘还多了一条白色实线,在梅城法政路口也有类似这样的白线,民警说,这条线叫边缘线。在这种地方乱停放也是要吃罚单的。



小编这么一解释,大家都懂了吗?

以后开车外出可要认真观察,

避免停错地方吃“牛肉干”了。


(综合:五华发布、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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