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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骑电动车摔倒,距离数米外的轿车要担责?网友炸了!

2017-06-28 梅州时空

6月20日,安徽宣城的肖先生驾车经过一个丁字路口。正准备左转,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在几米外突然先后摔倒。当晚8点,肖先生接到交警电话,告知摔倒的女士已报警,肖先生涉嫌肇事逃逸。交警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后,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但肖先生拒签认定书。


肖先生说,当天,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在一个没有交通指示灯的丁字路口,从辅道驶入县道,正准备左转,两位骑电动车从左边驶来的女士,一前一后,在几米外,突然先后摔倒



“应该也不是碰瓷。因为那个路面本身就不是很好。”肖先生解释,这条路沙子很多,电瓶车一刹车容易摔倒。“因为我当时觉得离她们还有好几米远,我就远远地看她们俩站起来把车扶起来,我再把车发动走了。”


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肖先生的车离两位摔倒的女士确实有好几米的距离。肖先生的车在路口停了一会儿(约几十秒,但没有下车)。两位女士很快站起来,并扶起了电瓶车。这时,肖先生缓缓把车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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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8点,肖先生意外接到交警电话,被告知涉嫌肇事逃逸


“因为刚开始传唤的时候,路口没有监控。他(交警)以为是别人撞到人跑了。患者(伤者)报案是‘肇事逃逸’。”肖先生说。


交警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后,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肖先生质疑判定,希望改定次责,拒签认定书。



“可能交警也是出于人道考虑吧。”肖先生说,“他们毕竟是受害者,而我没有受伤。就想动用我的保险进行赔偿,算我的责任。”


前车女士已于21日出院,后车可能韧带拉伤还在治疗。


当地交警彭警官解释说,交通事故并不是说两辆车非要碰撞在一起。驾驶员在支路上往主路左转弯,但他没有确保安全,确保谨慎驾驶,影响了那两位骑电动车的妇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开车在路上,你车旁一位骑电动车的路人突然摔倒了,明明没有撞到他,交警却认定这起事故你有责任?

对此,网友们吵翻了天...


有人支持交警的判定

@股民朱古力:在这样的交叉路口,这个汽车的情况也属于“鬼探头”!没有注意减速观望,确认安全后再进入路口。


@泡菜:行车记录仪前面还有一个很长的车头,这个车头已经进入主路。如果机动车车头没有进入主路, 那我觉得机动车不应担责。


@没人敢认第一:我觉得交警没判错,丁字路口本来就是转弯让直行,这里应该小汽车让行电动车,虽然他让行了,但是越线已经把车停在了电瓶车前方。





但更多的网友认为小车不该担责

@剑齿羊:路口明显有减速带,汽车到路口已经减速,并且看到电动车后及时刹车。请问,汽车还怎么确保安全?还怎么谨慎驾驶?!


@速报哥:判定有问题!轿车司机速度已放到极慢,两个女的骑车飞快。


@吖jue:不对啊~旁边路过的货车,面包车比小车更近啊,咋不追究他们呢?


@鑚地鼠:你们都在吐槽交警,就没人关心,万一是路面不好,不该路政担责?骑的啥牌子的车,电动车刹车好不好?



部分吃瓜网友表示受到了惊吓


@不愿透露姓名的Xiao明:开的不是车,是担惊受怕


@嗳婑:开车好危险,我考完驾照还是坐公交吧


还有人从中总结出了经验


@我今天失眠 : 这个视频告诉我们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NAIRACI:电动车主报“肇事逃逸”,如果机动车没有记录仪,估计就说不清楚了


也有脑洞大开的


@努力355:我觉得第一时间就报警说被碰瓷了 处理可能就不一样


@心细如你嚼骨髓 : 碰瓷的从此使用新的工作方法,职业危险性得到大幅降低,碰瓷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得到了有力保证


@红头罩 : 所以现在碰瓷只要装作被吓到就行了吗


每50起交通事故诉讼中

就有一起非接触事故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婷,是交通事故与保险合同纠纷类专职律师。在吴婷印象中,每年都能碰到这类“没有接触但有责任”的交通事故诉讼。平均每进行50起诉讼案中,就有1起当时双方在事故中压根没有发生物理接触。


昨天,吴婷看完网友留言说:“从一边倒的骂交警可以看到,很多市民对于交通法律的理解存在误区!”


吴婷说,我国《道理交通安全法》中对于路口的让行规则有明确规定,比如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右转让左转等等。这起事故中,车辆应在路口左转时减速或停车让行直行的非机动车,但从记录仪看,当事车辆行驶到路口左转时并没有明显的减速让行,这间接导致了电动车司机因惊慌失措发生摔车事故

另外,在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未采取合理有效的避让措施,什么叫合理有效,比如刹车踩得太猛,太突然,就属于不太合理的避让措施。


综合来看,事故中的两方都存在责任,交警判定同等责任合理合法,没有问题。


肖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希望官方通报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吸取自己的经验教训,不要犯类似错误。


但他表示自己至今仍未同意签署认定书,他还要和自己的律师沟通一下是否要提出申诉。


对于这样的交通事故

你怎么看?


综合:扬子晚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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