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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荆州市委书记李新华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出这样的批示

2016-07-06 许文成 刘思雨 鄂检在线



近日,荆州市委书记李新华在荆州市院呈送的《荆州市检察机关2013-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对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新华同志批示: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既是检察机关法定职责,又是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安排,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要求,依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职务犯罪,为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和法治荆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相关链接:荆州市检察机关2013-2015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惩治职务犯罪情况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26件73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3件549人;渎职犯罪案件113件182人;五万元以上的大案370件,占发案总件数70.34%;县处级以上要案36人,科级干部9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7414.59万元。

涉案人员主体身份情况

查办案件罪名分布情况

专项整治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部署的专项惩治职务犯罪活动中,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在重点领域和系统开展了职务犯罪的惩治,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惩治,共立案查处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的职务犯罪163人;二是开展专项补助资金清理和打击犯罪,立案查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监管领域的职务犯罪46人;三是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民政、住房等民生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124人;四是开展专项活动立案查处发生在征地拆迁、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55人;五是开展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等领域职务犯罪106人。

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


3年来,两级院开展专门预防调查155次,向社会和发案单位提供预防咨询691次,向发案单位和行业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43份,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交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27篇,开展中央、省级重大投资项目预防11个,结合办案剖析案例512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68场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304次。按照打防结合、惩防并举的方针,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紧扣打击重点确定预防重点,实行系统行业预防和专项项目预防相结合,特殊预防(打击)与一般预防(宣教)相结合,剖析案件,调查研究,总结发案规律,形成对职务犯罪形势的正确分析和预判,为惩腐倡廉工作建言献策,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


来源: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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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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