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7/24(1235) 湖北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推进会在汉阳区检察院召开
△会议现场 彭建超摄
7月22日上午,湖北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推进会在汉阳区检察院召开。湖北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熊昭辉、副调研员杨胜春,以及武汉、荆州、襄阳、宜昌、黄冈、恩施州等地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业务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德胜首先致辞,他对参会人员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随后,会议开门见山,进入交流发言环节。汉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红从“制度建设到位、夯实工作基础,多向审查到位、促进深入开展,程序规范到位、确保建议准确”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和体会。
据赵红副检察长介绍,汉阳区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已被高检院作为全国示范派驻检察室品牌工作转发推广,该院审查办理的“张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也被收录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例。此外,宜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高邱春也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在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效果。其他参会人员分别介绍了本院该项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交流发言环节结束后,湖北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调研员杨胜春同志结合上半年全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基本情况,对全省工作中存在的“办案力量不充足、业务软件不配套、典型案例缺乏、部分地区职能未归口、地区发展不平衡”五个方面共性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
最后,湖北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熊昭辉处长讲话。他认为此次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好、内容实、效果佳”,充分肯定了汉阳区检察院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对会议内容作了简要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个注重”要求。一是注重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归口统一实施的背景,即“羁押为常态”向“非羁押为常态”的思想转变,深刻领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在保障人权方面的重大意义;二是注重贯彻本次专题工作的会议精神,科学理解和运用相关考核指标来指导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三是注重结合落实“鄂检十条”中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协调配合等配套工作机制,多办理典型案例;四是注重抢抓司法体制改革机遇,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运行,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力求在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及上级部署专项检察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湖北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熊昭辉处长对全省下一步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要求 彭建超摄
△汉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德胜致辞 彭建超摄
△省院监所检察处副调研员杨胜春点评2016年上半年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彭建超摄
△汉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红(左下),宜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高邱春(右中)作为典型院代表发言。武汉城郊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爱华(左上),以及恩施州检察院(右上)、襄阳市检察院(右下)代表作交流发言彭建超摄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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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