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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潜逃18年,终究没逃出大数据这张网

2017-07-11 鄂检在线

1997年,挪用公款36.8万的张某成畏罪潜逃。

逃亡18年后,2016年7月,张某成被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抓捕归案。

2017年6月,张某成被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

有期徒刑4年,退还赃款。


▲提审




▲铤而走险  挪用公款36.8万

        张某成1972年出生于大冶市某乡镇一个农民家庭。1991年,张某成从某财校毕业后,分配至某烟草公司上班,担任烟草公司下属批发站销售员、报账员。

       如果不是挪用公款,也许这个从农村读书走出来的年轻人,早已经“出人头地”,而不是锒铛入狱。

        张某成兄弟三人,他在家里排行老二。张某成从小聪明,学习成绩好,心思活络。那时条件差,为供他读书,哥哥、弟弟很早就辍学。

       “思想负担重,想赚大钱,没想到却走上了歪路。”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唏嘘不已。

       一个亲戚在鄂州办一个橡胶厂缺钱,向张某成借钱。1997年6月至12月,张某成多次截留销售香烟货款借给其亲属20多万元,又因其他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并偿还债务等共计挪用36.8万元。为掩人耳目,张某成伪造两张进账单。

       原本张某成想赚了钱,再将挪用的公款补上去。而此时,橡胶厂亏本,20多万打了水漂,这个亏空就补不上了。

       到年底,公司财务对账,这36.8万怎么也对不上。





▲逃亡18年  冒用堂兄身份证

      1998年元月,张某成见事情败露,随即潜逃。

      逃亡期间,张某成冒用堂哥张某兵的身份证,化名张某兵。

      “因为有亲属在广东,开始办案人员以为他在南方,没想到他在四川、重庆两地呆了快十年。”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张某成很狡猾,刚刚潜逃时,为躲避侦查,不往南走,反而往西走,在四川、重庆一带躲藏。

      刚潜逃时,张某成没有选择打工,而是混迹于高校。川渝一带大学较多,张某成混迹于高校间,一呆就是十年。

     “那时他还年轻,看起来像个大学生。”办案人员说,张某成整天混迹在学生中间,进课堂听课,溜到学生食堂吃饭,靠在学生间做点小生意。

      后来,张某成选择南下,到广东四处打工。为躲避侦查,他经常更换打工地点。

      逃亡18年,张某成一次也没回过家。只在4年前,张某成为找朋友讨债,偷偷回黄石,去过一次下陆,但很快就走了。

       2016年7月28日,抓捕人员将张某成抓捕归案时,他在广东惠州一家机械厂当普通工人。

       “从来不去电影院、卡拉OK厅,甚至条件稍微好点的酒店、宾馆都不敢去,不敢去公共场合。”张某成说,厂里有工作环境或者工资报酬更好的职位竞岗时,虽然他有文化水平,但他从来不去竞争,因为怕暴露自己。





▲追捕之路  一步三折 

       没有照片、户口注销、学生档案被淹、人事档案遗失,张某成盗用他人的身份证是第一代身份证,由于图像模糊,难以辨认。检察机关调查时,在张某成家中和工作单位,张某成没有留下过一张照片。张某成的侦查追捕过程一波三折。

      追捕张某成的过程很复杂,侦查难度很大,前后5任反贪局(现称:贪污贿赂犯罪侦查部)局长都对该案非常关心。

      张某成逃亡时,还是单身,在烟草公司上班,他的户口是单身集体户口。逃亡后,找不到人,张某成的户口被注销,更无法网上追逃。

      “找不到照片,不知道长什么样。”办案人员介绍,为了查询张某成的相关信息,办案人员绞尽脑汁,去学校调查相关档案资料。

      然而办案人员意外得知,在1998年的大洪水中,学校许多档案被淹,张某成的档案就遗失其中。

        根据已掌握的资料,2007年,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调查张某成。

       办案人员布下两条线,一方面跟他家人接触,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每年节假日,特别是春节,办案组派人去他家中蹲守,甚至他家有什么喜事,也有暗线潜伏,但仍一无所获。





▲查出潜藏点  大数据比对缩小范围

        查不到线索,调查一时陷入困境,但办案人员并未放弃。

        随着通讯工具进步,手机实名制、购票实名制一步步完善,办案人员的侦查手段也越来越先进。

        办案组一边给张某成的家人做思想工作,一边调查亲属的通讯单,从通话号码单中,分析出他可能潜藏的地点是在广东。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借助公安机关的大数据平台,不断比对张某成家中的电话号码,比对亲属的身份证异常使用情况,确定张某成潜藏在惠州。

        惠州很大,要找一个隐姓埋名的人,不异于大海捞针。

       2016年7月26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四名办案人员驱车赶到惠州,并请求当地检察机关帮助。他们根据嫌疑姓名,调查银行、社保、医保、医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当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园一工厂内找到了张某成。





“你叫什么?”

抓捕时,办案人员突然用大冶话问他。

 “张某成。”

张某成用大冶话回答到。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

但办案人员意识到,没有抓错人。





▲一时贪念  他后悔不已

       办案人员发现,张某成被抓捕时,他宿舍的行李已经打包好了,随时准备换地方。如果晚来几天,想找到他可能就很难了。

      2016年7月,正是大冶遭遇洪灾时,大冶市政府正全力抗洪。“这一天迟早要来,但没想带你们在这个时候找到我。”

       张某成说,虽然他在潜逃,但一直在关注大冶的动态。张某成认为大冶全市在忙着抗洪,应该没人关注到他,而他准备领到当月的工资后,离开这家企业,更换潜藏地点。






       2016年10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时,法院量刑时仅对张某成坦白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但对张某成潜逃18年,在判决前仍未将公款归还等从重处罚情节未予考虑,导致判决量刑畸轻,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017年6月20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责令一审法院对涉案赃款作出补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量刑部分,改判张某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是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后,黄石市首例提出抗诉并成功改判的职务犯罪案件。



 自此,这个案子落下帷幕。

潜逃18年的张某成,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 | 大冶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编辑 | 余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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