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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卖了客户信息就别想跑!

2017-07-12 鄂检在线


批准逮捕

2017年7月7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丁某批准逮捕。

01

丁某原为武汉某服饰有限公司员工,负责该公司旗下淘宝店“A旗舰店”后台运营。

2017年5月初,丁某通过网络认识网友“百事可乐”。了解到丁某的职业后,“百事可乐”欲以每条0.5-1元的价格向丁某购买其所服务公司旗下淘宝店的客户信息,并当即向丁某支付了1000元的定金。

当晚,丁某利用“百事可乐”提供的订单采集软件,用私人电脑分批下载该公司旗下网店8万多条客户的订单信息,并用QQ发送给“百事可乐”。

次日,丁某从武汉某服饰有限公司辞职。

02

自5月27日起,武汉某服饰有限公司客服陆续收到客户反映:“公司客服”打电话称因商品质量问题将给予客户其购买商品价格三倍的赔偿金额,客户在联系赔偿的过程中被骗钱财。

该公司以为电脑中毒,于是对所有电脑予以杀毒并修改所有系统登录密码。

5月31日,淘宝安全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此事,通过后台发现该公司客户的信息曾被一台电脑大批量导出。

03

经侦查机关查证,导出客户信息的电脑经常登录一个账号,实名认证为一名丁姓男子。

鉴于该案犯罪嫌疑人盗取的淘宝客户信息属于电子信息,取证难度较大,黄陂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提取、固定电子证据,最终以犯罪嫌疑人丁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批准逮捕。

这是黄陂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来源 | 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官方微信

编辑 | 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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