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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神器?!检察院在这里监督发现15起破坏环境案件

2017-07-19 鄂检在线



阳新:建议移送破坏环境相关案件15起

“吴主任,您来看看这条线索,我觉得该案已构成犯罪。”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达18余万元,该案已经涉嫌非法采矿罪。”

这是日前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巡回检察监督室的两位干警在“两法衔接”平台查询时的对话。

6月1日,阳新县检察院就某建材厂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并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达18万余元案件,向该县国土局发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一个细节引起了该院重视,该厂违法作为发生在2016年3月31日,距离发现线索已一年有余且国土局仅对其采取了罚款措施。“会不会还有其他这样破坏生态环境的‘漏网之鱼’?我们检察机关要聚焦监督主业,把责任主动扛起来,深入挖掘排查,坚决打赢‘环保攻坚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瞿义强说。

随后,阳新县检察院结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紧盯矿山开采、土地开发领域,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线索排查工作,效果显著。通过对“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案件线索的再梳理和认真比对、筛选,挖掘出矿山开采、土地开发涉嫌犯罪案件13起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13份。对法律适用不准、信息录入不全等存在疑问的案件,该院检察官到实地查看,走访当地群众并多次到国土局查阅台账、案卷,研究具体案件,挖掘出涉嫌犯罪案件1起并督促国土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以来,阳新县检察院建议该县国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15起,其中涉嫌非法采矿罪8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7起;公安机关立案9起,其余6起还在审查中。



来源 | 阳新县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 | 袁江流

编辑 | 余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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