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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屠宰点,这3个屠夫被检察官“逮”住了

2017-08-16 鄂检在线

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越来越好,红烧猪蹄、青椒炒肉等猪肉菜品经常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但同时,“无证”猪肉也成为影响老百姓“舌尖安全”的隐患。

2017年|8月

今年五月中旬,阳新县检察院巡回检察室在巡回该县行政执法单位时,通过摸查行政执法案件发现龙港镇存在较为严重的无证屠宰、无证销售生猪肉的情况。根据发现的有关情况,该院组织专班到龙港镇实地走访,发现当地群众对这一情况反映很强烈,纷纷要求严查,切实保障饮食安全。

该院迅速督促食品药品监督局和畜牧局开展肉类制品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在龙港镇摸查和取证,发现该镇李某某、刘某某、刘某3人在未取得屠宰许可的情况下,长期在家中私设屠宰点从事生猪屠宰、销售未按规定检疫的猪肉,涉案总金额达78.5万元。

目前,该院巡回检察室已建议行政执法单位将3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对公安机关下达《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刘某某和刘某3起非法经营案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其中1起公安机关报请逮捕该院已批准逮捕,另外2起在补充侦查当中。



来源 | 阳新县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 | 陈力炼 、陈 曦

编辑 | 余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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