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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试点工作,媒体纷纷点赞!

2017-09-13 鄂检在线

随着今年7月新修订《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生效,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告一段落。作为曾经的试点地区之一,黄石市的公益诉讼工作也进入了法治快车道。最近,黄石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受到了媒体广泛关注。

△新闻媒体关注黄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新闻媒体关注黄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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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电视台报道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啥是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包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通俗地讲就是“官告民”,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提起诉讼,或没有相应的机关或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通俗地讲就是“官告官”,当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乱作为或不作为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检察机关督促仍不整改的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的有力支持下建立的新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探索建立这项制度的重大意义。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湖北等13各省区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制度。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重大司法改革举措法治化的标志性成果,也是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对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

黄石公益诉讼大有作为

黄石市是湖北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自2015年7月1日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黄石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法院的支持、行政执法机关的理解和配合、社会公众的参与下,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5件,提起8件行政公益诉讼。其中,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的生态环境等问题,办理了45件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办理了1件污染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资料图)

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阳新县某建材公司在长江河道内的滩涂修建沉淀地进行石料水洗生产,生产废水和污泥直接排入长江,并擅自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量渣土。阳新县检察院经过调查并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后,于去年12月24日对该县水利局在长江水域生态保护中怠于履职案提起公益诉讼。今年4月14日,该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阳新县检察院当庭胜诉,违法堆放在长江河道上的渣土正在被逐步清理,被破坏的长江河岸正在恢复当中。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资料图 ) (杨运红 摄)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资料图)  (杨运红  摄)

除上述案例之外,大冶市检察院诉大冶市国土局、西塞山区检察院诉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黄石港区检察院诉黄石市林业局等一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纷纷落地,均认定相关行政机关违法,判令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诉前程序或正式提起公益诉讼,维护了公共利益、回应了民生关切,也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两年多的实践也证明,黄石市的公益诉讼工作已破茧成蝶。

△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媒体关注黄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社会共识不断凝聚

与此同时,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认识也不断深化。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国文介绍说,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试点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对如何依法履职认识不全面,有的履行了法律规定的部分职责,就认为已经履职完毕;有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没有过行政处罚的时效,行政机关认为已过处罚时效不能处罚;有的行政机关有监管职责,却认为自己没有监管职权;有的行政机关不能穷尽法律规定的方式,就草草搁置;有的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以书面回复来代替积极履职,以拖延时间来规避诉讼风险;有的行政机关不支持、不理解、不配合,消极对待,甚至在调查取证时设置障碍和困难。

但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各级党委的支持、人大的监督,政府的重视,不少行政执法机关深刻认识到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到公益诉讼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发挥的积极作用,逐渐形成监督就是支持的看法。

阳新县财政局局长费力旁听该县检察院诉县水利局公益诉讼后,深有感触地说,“行政机关当被告,也许心理一时转不过弯,这次庭审让我认识到,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所在,也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促进绿色发展再加一道紧箍咒。”大冶市国土局局长雷新水说,公益诉讼制度倒逼行政机关堵塞漏洞、规范执法,对国土部门震动很大,他们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仅今年以来,大冶市国土部门就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条。

公益诉讼仍任重道远

公益诉讼制度事关民生福祉。虽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得到正式立法,各地实践探索不断深入,但仍面临一些认识障碍、协作配合、调查取证等系列难题,公益诉讼仍任重道远。

两年的试点也表明,公益诉讼工作离不开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社会公众的参与。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国文介绍说,全市检察机关将主动加强与环保、食药监、国土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加强配合,在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加强协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协调沟通机制,共同加强对案件管辖、证据规则等实务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公益诉讼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顺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


来源 | 黄石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 | 焦步宏

编辑 | 余 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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