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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深!山寨“比特币”,坑你只需四步……

2017-09-20 鄂检在线

“比特币”是什么想必已经耳熟能详

那么“莱汇币”是什么您知道吗?

近日,潜江市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

涉案金额三千余万

网络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陈某就是

“莱汇币”的创始人

“莱汇币”就是比特币的“山寨币”,利用特殊算法在互联网上“挖矿”赚钱。(图中的币并非“莱汇币”)


两年时间

无业游民千万富翁

被告人自以为走上了“人生巅峰”

粉碎你的“小确幸”

试想如果你每天在“莱汇币”网站

“挖矿”

一天赚一点,是不是生活的“小确幸”?

突然一天,你发现网页被打上

“已跑路”的标签

是不是会😃

跌进套路只需四步

↓↓↓


-

1

-

陈某在网上搭建“莱汇币”投资网站、手机app平台、注册虚假的“深圳市莱汇币科技有限公司”。




“莱汇币”手机APP⬆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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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QQ群,招募管理员,通过QQ群、贴吧、论坛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莱汇币”投资网站。

QQ群⬆

在各网站、贴吧、论坛宣传

“莱汇币”投资网站⬆


-

3

-

在网站上发布时时彩、主播、领航等虚假信息,以日收益1、2%的高回报率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

4

-

借口有人利用多个账号牟利,停止提现整顿数天为由,将“莱汇币”网站及手机app平台关闭,解散QQ群,导致莱汇币无法提现。




看完后,小编只有一个想法

套路太深,会把自己套进去

潜江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人民币3200余万元,获利10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肆意挥霍,无法退还,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手段再高明,犯罪就是犯罪,

披着网络高科技外衣的诈骗也会被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只有人人遵纪守法,

才能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来源 | 潜江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徐娟   王柳

编辑 | 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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