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检察好故事丨历时两年的纠错,宣判时他低头写下8个字……

2017-12-12 鄂检在线

  陈扬(化名)是我在驻监狱检察室工作时认识的一名服刑人员。

  2010年冬天,第一次看见陈扬,非常震撼。在见到他之前,从判决书中得知他多次拦路抢劫的恶劣犯罪行为,我想他虽然年纪不大也应当多多少少有点凶悍、流气或者玩世不恭的样子。可是,当我在检察官谈话室里看到他时,却是抑制不住的心疼。陈扬看起来很小,不到一米七的个子,在蓝色白条的棉袄里显得很单薄很瘦弱,皮肤白晳浓眉大眼,小脸上的表情怯怯的,再配上冒着青茬的光头,显然就是一个我见犹怜的孩子呀,心中怎样也想象不出他拦路行凶的样子。我们坐定讲话,陈扬咿咿呀呀我们听不懂,我们讲话他也是一脸茫然,原来他竟然又聋又哑。看着他那张灵动的小脸,我们霎时呆住了。

  陈扬不会听也不会说,没想到他竟然在特殊学校读过书会写字。于是,我们开始用笔和纸进行交流。谈话室里没有讲话的声音,只听得一阵阵笔尖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了下午下班时,我们终于弄明白了,陈扬是对原判不服要申诉,申诉的理由是原判认定他的出生日期错误,他犯抢劫罪时未满18岁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

  陈扬告诉我们,他在法律文书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要比他的实际出生日期早3年。我们从档案中发现,如果陈扬所述属实,那么他犯罪时应当属于未成年人,原判判决量刑畸重。时间已久远,怎样证明陈扬的话呢?我们发现了一条证明陈扬犯罪年龄错误的重要线索:陈扬和他同父同母的亲生哥哥在身份证上的年龄只相差3个月。这明显不符合生育常识,陈扬母亲说当初是为了让陈扬能够早点出去打工赚钱就把他的年龄改大了。


  判决确实存在疑问,怎么办?江北院是派驻监狱检察机关,不能直接办理服刑人员的申诉案件,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当地司法机关肯定不会引起重视,受不受理都是个未知数。院党组经过研究,决定由派驻监狱检察室上门将陈扬的申诉向原判公诉机关某检察院移送,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同时启动刑事司法救助机制,对此案进行跟踪。经过多方协调争取,原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受理了陈扬的申诉并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通过骨龄鉴定确定陈扬的骨龄是18.4岁,反推到2009年其犯罪时不满18岁;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调查的情况将陈扬的户籍出生日期进行了更正。2012年2月,原判法院依法作出再审决定,4月20日重新判决认定陈扬系未成年人犯罪以抢劫罪改判其有期徒刑4年。

  调查取证的每一步都很艰难,每一步都不容易,相关司法机关都在积极行动,努力纠错。历时两年多,终于尘埃落定,陈扬的申诉成功!10年有期徒刑改判为4年!当我们受法院委托向陈扬宣判时,看着他低头写字,又想起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当各个司法机关需要核实相关问题委托我们调查时,每当陈扬思想滑坡不服监管民警管教需要检察官劝导时,每当陈扬的母亲要我们关心关心她的儿子时,我们一次又一次和陈扬无声交流的场景历历在目。陈扬或双眼含泪,或焦躁不安,或沮丧不已,为了不让他把申诉中的不良情绪带到服刑改造中,我们驻监狱检察人员和监管民警总是百般地引导和劝慰。

  陈扬签好送达回证和宣判笔录,递给我们一张纸条,“你们是我的大恩人”。看着这8个字,我的心情更加沉重了,陈扬年纪小,今后的路还很长,他又身体残疾,回归社会后的日子肯定很艰难,陈扬母子俩总是满面泪水的模样仿佛又在我的眼前。

  由于陈扬在服刑期间表现很好,多次获得行政奖励被监狱提请减刑,于2013年3月4日满刑出狱。如今,早已经回家的小陈扬,现在不知道过得怎么样,更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们这些叔叔姨姨。不过,世上好人多,我们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向小陈扬伸出关爱援助之手。

 • end • 

来源 | 荆州江北检察官方微信

作者丨周萍

编辑 | 刘怡廷

各位请顺手文末点个赞↓↓↓

点赞数逆天小编才有假期~!

看小编期待的眼神


▌更多阅读

6天跑了3个省,这个考察组也是蛮拼的!

这里连开两场发布会,聚焦一个主题、关系一大工程!

微友微文丨这是我看过最有节奏感的司考故事……

鄂检在线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