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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首个“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成立,看看他们都有哪些职责
25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在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正式挂牌,充分彰显了多部门联合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坚定决心。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水道。近年来,中国各地都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了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宜昌市地处长江上游和中游的分界点,是三峡工程和葛洲坝水利枢纽所在地,也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25日上午,多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与伍家岗区检察院共同签署了《环境保护办案工作衔接办法》。随后,伍家岗区检察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公布了办理的首个案件,14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盗采、转运、销售江砂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资金达300余万元。该案非法采砂量特别巨大,涉案金额也特别巨大。经过检察官前期提前介入依法审查,25日对其中2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的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另据了解,伍家岗区检察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责共有五项:
· 包括依法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移送、立案、撤案、办案监督;
· 联合开展环保案件专项工作以及公益诉讼;
· 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协调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 犯罪预防;
· 总结典型案例,提出检察建议。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 | 冯婷 徐波 汪耀州
编辑 | 余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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