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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们有守护绿水青山的检察攻略!

2018-02-11 鄂检在线

      2018年2月8日,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恒明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就“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交流发言,介绍恩施经验。

同一天,《恩施日报》头版介绍恩施州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生态就是恩施的生命,绿色就是恩施的底色。保护与发展,就是恩施生态文明建设的永恒主题。

      如何将保护与发展辩证统一地落到实处,全州检察机关运用司法监督职能,用办案数据和典型案例说话,打出了一套“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的“组合拳”,集中查办和监督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唱好了环境保护的“地方戏”;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谱写了一曲环境保护的“协奏曲”,为守护“恩施绿”功不可没。

内外合力 重点推进有序

       唱好环境保护这出戏,搭建班子、建立机制,内外协调、上下同频共振,事半功倍。

       对外完善与法制办、公安、环保、林业等州直部门“两法”衔接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守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工作格局。在专项立案监督行动中,组织专班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清查行政处罚案件261件,摸排涉嫌犯罪线索13条。

       在内部协作上聚合力,成立由州、县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主责主抓。构建侦监、公诉等各部门优势力量互补、程序无缝衔接、快速联动反应的“兵团”作战模式。

       在重点推进上因地制宜求实效。结合各县市检察院地理区位特点,开展5个“小专项”,以“小专项”推动“大专项”。在全州开展“非煤矿山复绿复垦”专项监督活动和“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项监督,办理 “非煤矿山”案件9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两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恢复林地4件,已完成整改40余亩。开展非法捕猎、乱砍滥伐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专项整治,“小神龙架金丝猴自然保护区”、“七姊妹山自然保护区”两个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资源领域犯罪从2016年的11件降低至去年的零发案。

全面履职 主动监督有力

       利川市某生猪养殖企业因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当地饮用水源和地下水,周边居民怨声载道。

       2016年3月,州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得到这一线索后,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工作。2017年1月,州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支持检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220万余元。该案开创了全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先河,审理程序被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转发全国学习借鉴,并被编入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法院判决后,恩施州、利川市两级检察院多次派人到该企业走访,督促整改。企业也拿出真金白银治理排污、修复环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把专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惩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持严惩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高压态势,通过全面充分履职,切实保护我州绿色发展的“金山银山”。

据统计,2017年以来,恩施州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嫌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采伐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48件59人,起诉143件181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31件33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环境资源领域犯罪立案侦查71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35件;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0件;对环境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移送起诉5件,法院全部支持公益诉讼人诉求,均取得良好效果。

扩展效果 生态修复有方

2016年3月,恩施市白杨坪镇康家坝村村民袁某在自家田边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近百亩林地被毁。以往与之类似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都以刑事处罚告终,但受损的生态环境却得不到任何补偿。

在办理类似案件时,恩施州检察机关坚持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新模式,在严肃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基础上,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有效解决了“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的问题,做到办一件案、还一片绿、育一群人,达到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统一。

截至目前,全州检察机关适用“生态修复从轻处罚”工作机制办理的生态类刑事案件14件14人。其中,因开展补植复绿不捕7件7人,不诉5件5人,建议量刑从轻8件8人。对200余件生态类案件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完成“补植复绿”案件69件,“补植复绿”3000余亩。对案件开展走访、现场督办及后期评估230余次,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1件。

目前,康家坝村被烧毁的林地,在袁某及其家人和多部门的帮助下,得到了及时复绿。恩施市检察院进一步扩大战果,在此设立预防环境资源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向公众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



来源 | 恩施州检察院官方微信

编辑 | 余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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