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汤圆+小朋友=???
元宵节快乐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元夕或灯节,是春节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正月是农历的元月,古人称夜为“宵”,所以把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正月十五称为元宵节。在这一天,男女老少都会出门逛庙会、赏灯花、猜灯谜。大街小巷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元宵节元宵怎么能缺席呢
元宵作为食品,在中国由来已久。最早叫“浮元子”,后称“元宵”,生意人还美其名曰“元宝”。古时“元宵”价格比较贵,有一首诗说:贵客钩帘看御街,市中珍品一时来。帘前花架无路行,不得金钱不得回。北方“滚”元宵,南方“包”汤圆,皆取团圆之意,象征全家人团圆幸福,年年欢聚。
3月1日(农历正月十四),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指南针”工作室的检察官们南营街道办事处官庄村希望小学开展“一样的蓝天下 一样温暖的家”的主题活动,与留守儿童一起包汤圆,送去元宵节的温暖。
上午8:30分,检察官们冒雨前行,将营养面粉、黑芝麻等食料带到学生食堂,与56位同学交流互动。“这是我第一次包汤圆,在家的时候,爷爷奶奶从来不让碰。”学生范睿一边搓汤圆,一边高兴的说。活动中,检察官手把手的教同学们如何包汤圆,有的揉面,有的拌馅,有的造型,场面十分热闹与温馨。据检察官姚红玲介绍,今天制作的汤圆有“蔬菜”、“胡萝卜”、“紫薯”三种味道,寓意长长久久,圆圆满满。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个个胖乎乎的汤圆包好了,很快一盘盘色彩多样的汤圆就“诞生”了, 孩子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每次元宵节都是在家里和爷爷奶奶们一起过,今天在学校有老师、同学还有检察院的姐姐们一起包汤圆,好热闹啊,还吃到了自己包的汤圆,格外的甜。”李林霏长期与父母分居两地,家里只有爷爷奶奶的陪护,今天的活动让她倍感温馨。
“留守儿童因为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缺少关心和爱护,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让这些孩子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检察官姚红玲说道。当天,检察官不仅教孩子们亲手包汤圆,还为孩子送了一本《我的第一套安全书》,教育孩子们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孩子就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留守儿童更需要贴心的关注和社会的温暖。下一步宜城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大力开展流动、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引入社工力量编织社会化帮教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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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宜城检察
作者丨小小
编辑 | 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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