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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在审议“两高”报告时点赞“鄂检十条”

2018-03-11 郭清君 戴小巍 鄂检在线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湖北省检察院出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鄂检十条”给予高度评价,他说,“鄂检十条”是检察机关突出服务大局忠实履职尽责的生动体现。

最高检报告原文


加强企业平等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在司法办案中重视完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坚持“三个慎重”、区分“五个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2016年制定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推广湖北“鄂检十条”、湖南“除虫护花”、安徽“问需解难”和福建泉州“亲清护企”等经验,严惩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当天的审议中,不少代表在发言中都谈到了“鄂检十条”,并予以充分肯定。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省工商联原主席杨玉华说,以前在工商联工作时就对“鄂检十条”印象深刻,湖北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助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对增强企业家信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民营企业家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阎志说,“鄂检十条”让民营企业家安心、暖心、更有信心,大大激发了民营企业活力。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荆门市市长孙兵,全国人大代表、随州市市长郭永红在审议时均谈到了“鄂检十条”在加强企业平等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方面的巨大作用。

据悉,2016年3月9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3月20日,省检察院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率先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硬措施,被非公经济人士称为“鄂检十条”。“鄂检十条”从“更加注重平等保护”“ 更加注重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等10个方面,在落细落小、落实落地上下功夫,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社会反响良好。

△图为人民日报报道“鄂检十条”

△图为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鄂检十条”

△图为检察日报“砥砺奋进的五年”十九大系列主题宣传专题报道“鄂检十条”

图为湖北日报在全省“两会”前夕头版报道“鄂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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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郭清君 戴小巍

编辑 | 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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