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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荆州:批准逮捕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8-03-21 周慧 鄂检在线

2018年3月2日,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郑某某、邵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该案作为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荆州区公安局提请逮捕的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第一案,荆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前介入侦查,快审快结,依法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决定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

基本案情

  经审查查明,2018年2月1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得知公司下属在荆州区荆沙路万达地下停车场负2楼发生交通事故,并与对方发生争执,产生肢体冲突,于是电话邀约邵某、饶某等人员赶到万达广场事故现场“解围讨说法”,双方交涉未果,争斗过程中,郑某某所邀约的人员持关公砍刀将正欲驾车离开停车场的两名无辜群众李某和冯某砍伤,经鉴定李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冯某的伤情为三处轻微伤,共造成财产损失11450元。由于案发地点人口密集,现场场面混乱,附近围观群众拍摄了视频在网上传播,给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办理

   荆州区院积极开展捕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完善证据锁链,全面细致审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讯问。3月9日,该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邵某,另决定追捕犯罪嫌疑人饶某。

从严惩治



  据悉,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荆州区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下一步,荆州区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投入到专项工作中,严把案件程序关、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实现案件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来源:荆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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