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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诗文 2018-05-29

“检察蓝”守护“宣恩绿”


近日,宣恩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来到宣恩县晓关乡长坳村“李家坪”,现场查看补植复绿情况。54.8亩被毁国家级公益林地补种完成,裸露的荒山荒坡,又重新披上了绿新装。

图为:被破坏的林地

经调查,2016年农历2、3月份,宣恩县晓关乡长坳村村民张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开垦其父亲在晓关乡长坳村二组“李家坪”的国家级公益林54.8亩,与同村三组村民唐某某合伙种植烟业。宣恩县林业局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张某某违法占用林地54.8亩国家公益林,造成当地生态严重破坏。

检察干警实地查看破坏情况

本着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独特价值作用,2018年1月15日,宣恩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被张某某非法占用、毁坏的国家级公益林予以恢复,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加强林地执法的宣传、巡查和监督,进一步落实林地保护、监测、管理职责,依法严肃查处林地违法行为。

宣恩县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按照建议要求制定补种作业设计,立即向责任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目前,已督促责任人复绿54.8亩,造林成活率为90%以上。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全新的重要业务,宣恩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履行好捍卫公益的检察职能,为维护青山绿水、生态资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用“检察蓝”守护“宣恩绿”。


来源 | 宣恩县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 | 田诗文

编辑 | 余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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