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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5月17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惠心•骄阳”工作室检察官朱惠颖就撤销彭某某监护人资格一案支持起诉,这是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其他监护人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案件,标志着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由刑事领域拓展到民事领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又一尝试。

随着该案的当庭判决,因犯强奸罪而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彭某某失去了对女儿小红(化名)的监护权。

庭审现场


阴霾笼罩,幼女笑容不再

01


 天下最伟大的爱莫过于父母对儿女的爱,但有些父母不仅没有为儿女遮风挡雨,反而向儿女伸出了罪恶之手。


案件中的彭某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趁妻子偶尔外出务工期间,多次对年仅十一岁的女儿小红实施强奸。从未受过任何性知识教育的小红,在数次受侵害后并未告知妈妈,直到被妈妈发现身体的异样。

黄陂区检察院依据刑法第236条第三款规定,对彭某某以强奸罪情节恶劣提起公诉,建议从重处罚。黄陂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支持起诉,维护幼女权益

02


随着彭某某受到法律严惩,检察机关对小红的权益保护并未止步。早在案件侦查环节,承办检察官朱惠颖就介入案件,对案件证据进行梳理,并详细了解小红的家庭情况。

前往看守所听取被告人意见

庭审前,黄陂区检察院检察官朱惠颖(中)等人为小红妈妈进行法律答疑、情感疏导

进入起诉阶段后,承办检察官又对小红妈妈进行了亲职教育,使之进一步明确母亲对于儿童应当承担的家庭责任,向她详细讲解法律常识,告知其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彭某某对小红的监护权。


2018年5月,小红妈妈向黄陂区检察院提出了支持其撤销彭某某监护权的申请,检察官在审查后决定支持起诉。

因撤销未成年人监护权案件没有现成模板,承办检察官多次与黄陂区法院协调后,该案顺利立案。

此案是湖北省首次由一监护人提出的撤销另一监护人监护资格的申请,在上级院的指导下,承办检察官反复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书等资料,拟制了首份《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资料送达黄陂区法院。

检察温情,呵护幼女成长

03


我们来做一个小游戏好不好,答对了有奖励。这个宣传册上面画有一个小男孩和一小女孩,你能告诉阿姨哪些地方是不能让别人碰的吗?

未检

检察官

小红

这里,这里,还有这些背心、短裤遮盖的地方。

有没有人触碰你的这些部位呢?

未检

检察官

小红

嗯......有。

面对孩子的痛苦和敏感,黄陂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通过讲漫画的方式,告诉小红身体有些部位是别人不能看不能碰的,让小红逐渐打开心扉,慢慢切入案情,在游戏中完成了对小红的询问,并对她单独进行了心理疏导。


此案并未落幕,经承办检察官与该院控申部门对接,决定对小红家庭申请实施司法救助。目前小红妈妈已向该院提交申请书和家庭困难证明。

目前,小红妈妈已带小红回到老家,自己在家附近打工,并为小红找了新学校。

小红妈妈

朱检察官你好,小红现在新学校很好,已经适应了新的环境。谢谢你们!


呵护小红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检察官

朱惠颖

后记

“未爱如炽,担当如歌”,“为青春守望,为梦想护航”,黄陂区检察院“惠心·骄阳”工作室的未检检察官将用智慧和温情继续书写温暖的未检故事。 

 • end • 

来源 | 黄陂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李娇

摄影丨林定敏

编辑 | 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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