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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检早班车(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鄂检早班车
第62期(星期一)
●1.建始:县委县政府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2.天门:与监察委联合出台协作配合纪要
●3.郧西:批捕一常年犯盗窃罪的嫌疑人
●4.樊城:成功抗诉一起法律适用错误案件
●5.五峰:八旬老太陷困境 司法救助暖人心
●6.洪湖:检察官为公安民警上业务辅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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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始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30家单位召开了全县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会议。
天门市检察院与监察委联合出台协作配合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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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司法体制改革与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近日,天门市检察院与天门市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与办案协作配合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郧西县检察院对一常年犯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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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3年到2016年,现年53岁的王某先后因八次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21年的时间是在高墙内度过。近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再次被郧西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监督纠正一起适用法律错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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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吴正财故意伤害案、故意毁坏财物案,经市中级法院指令再审,依法改判。一起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得以纠正。
五峰县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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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峰县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当事人田某某(一起24年前民事案件的原告的妻子)进行司法救助,到其家中送去救助金5000元。
洪湖市检察院检察官为公安民警上业务辅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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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洪湖市公安局举办提升执法质量培训会,邀请洪湖市检察院三名检察官就公安机关如何提升执法质量进行了辅导授课。
往期回顾:
审核:戴小巍
播音:邓七一
编辑:蔡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