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检早班车(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鄂检早班车
第104期(星期一)
●1.京山:王祥喜书记调研检察工作
●2.武穴: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
●3.大冶:行政机关未履职被诉判违法
●4.郧阳:对被害人的孩子进行司法救助
●5.汉川:请专业社工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案
●6.保康:与扶贫村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到京山调研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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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一行到京山县检察院调研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兴於等省委政法委领导、荆门市委书记张爱国、市政府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董煜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京山市委书记刘启华等市、县两级领导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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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利杭挪用公款案一审宣判。这是武穴市首例监察委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
大冶:企业非法毁林挖山,行政机关未履职被诉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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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生态养殖公司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建设用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毁林总面积210.6亩。主管行政部门虽采取措施,但该公司未停止其违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对毁坏的林木、林地也未采取任何措施恢复原状。近日,大冶市检察院对该市林业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大冶市林业局对某生态养殖公司违法毁坏林地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违法,同时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依法对该公司毁坏林地行为履行监管职责。
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对被害人的孩子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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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的小艾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失去了作为被害人的父亲,已经离异的母亲也不知下落,家庭陷入困境。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经过调查,及时对小艾进行司法救助,为其申请了一万元的刑事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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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汉川市检察院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实施6个月考察期的决定后,将小明送到了汉川市春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该专业社工机构在考察期内对小明进行“定制化”帮教。这也是该院在孝感市率先引进的专业社工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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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康县检察院组织党员干部分别前往该院的三个扶贫村——马桥镇白果村、河南坪村、周湾村,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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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戴小巍
编辑:蔡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