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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号检察建议紧盯保外就医“病灶”

鄂检在线 2019-05-15

△ 图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现场会会


“《检察建议书》中反映的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实是我们的短板弱项,检察建议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们全盘接受,加强整改,坚决杜绝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罪犯'一保到底’的情况发生,真正把检察监督的成果惠及到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与安全稳定上来……”


5月13日上午,在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该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嗣元接过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鑫现场宣告送达的鄂检建〔2019〕1号《检察建议书》时说道。


△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鑫

向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嗣元送达检察建议


据悉,近期,湖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针对该省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中存在保外就医条件消失而未及时收监执行刑罚的问题,与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了对该省部分地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复查监督活动。


据湖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江波介绍,通过这次监督活动发现,有的社区矫正机构履职不充分,审查机制不健全,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复查情况不研判,导致有的罪犯保外就医条件消失后没有及时收监执行刑罚,出现“一保到底”的违法情形,影响罪犯改造质量与社会安全稳定。


针对上述问题,第五检察部通过法律监督调查,对部分罪犯进行体检复查,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并深入社区矫正工作基层一线开展调研,认真查找分析该省社区矫正机构在对保外就医人员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并从增强履职意识、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检察建议。


据了解,湖北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这份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征求意见阶段,该厅谭先振厅长就指出:“从检察机关调查情况看,这项工作是短板弱项,亟待加强。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和加强法律监督,对于确保法律正确实施,防范化解风险,加强队伍建设十分必要。”他还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下,加大工作和整改力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现场会上,省检察院金鑫副检察长指出,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充分履职,支持、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同时,要坚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把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当作“解题”思路,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做好标本兼治工作。


省司法厅刘嗣元副厅长在会上要求,全省社区矫正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监督的重大意义,要向监督与被监督的“对立”思维向双赢思维转变。树立问题导向,对检察建议内容逐条剖析,逐案销号,开展大整改、大排查,举一反三,将隐患控制到最小,将风险防范到最小,以严肃负责的态度作出负责任的答复。要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完善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复查情况研判机制,建立与检察机关的社区矫正情况通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等,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袁启贵表示,检察机关找到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的“病灶”,开出了有力度、好操作的“良方”。该局对此次监督活动中发现的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张志云等罪犯,责令当地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审查,目前已收监执行4人,其余人员正在依照程序办理。他表示,该局已要求在县级以上社区矫正机构,成立有省政府指定医院的专家参与的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鉴定小组。目前,全省已有23个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成立了鉴定小组。


湖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现场会。


作者丨袁 明  张宸尉  蔡 欣

摄影丨胡晶晶

编辑丨韦  哲 

审稿丨戴小巍

核稿丨段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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