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先”表彰⑧丨“集体一等功”黄冈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实干创新,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这份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勇于拼搏、辛勤耕耘的写照。近5年来,该部带领全市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414件,部门工作连续4年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等次,2件案例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
热/烈/祝/贺
坚持龙头引领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黄冈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担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
该部勇当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领头羊”,强化示范引领,带头办理“长江黄冈段船舶污染防治、白莲河流域综合治理”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公益损害覆盖面广的系列案76件,并在全市以“小专项”模式予以推广。
创新外部协作机制。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将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和法治建设考核。在全省率先与纪委监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获评湖北检察公益诉讼2017-2022好机制。注重加强与行政、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联运协调机制和耕地保护协作机制,办理案件1308件,有效保护林地、耕地3177亩。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成功办理黄冈首批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建立健全跨区域流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与江西九江市院会签《关于建立长江流域(黄冈、九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办理跨省移送案件8件。
创新内部联动机制。敢于担当,自我加压,对基层院拟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起诉书,严格执行实质化审查、审批制。坚持月度数据分析研判、季度考核通报等制度,纳入年终考核,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性竞争态势。
依法能动履职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黄冈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聚焦重点领域、聚焦时代发展、聚焦民生关切,扎实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长江大保护、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国财国土等专项工作,办理案件1724件。其中,1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入选最高检耕地保护典型案例。
聚焦时代发展,稳妥办理新授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侵害公益问题,办理案件535件,督促修复纪念园区、纪念碑等,消除电梯、消防、无证加油站违规经营、居民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隐患。《检察日报》以《湖北黄冈:护卫英烈荣光 传承红色基因》为题对黄冈市英烈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进行了整版报道。其中,1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聚焦民生关切,审慎办理新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卫生、弱势群体保护、网络安全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办理案件193件,督促修缮保护历史文物68处,助力擦亮黄冈历史名片。其中,办理了全省首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办理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件,办理的督促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筑牢政治忠诚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铁军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黄冈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现有干警7人,平均年龄35岁,研究生以上学历3人。这支年轻的队伍, 战斗力从何而来 ?
来源于深植内心的政治自觉。全体干警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领全市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积极作为、能动履职,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检察履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来源于业务上的千锤百炼。组织全市4名干警参加2023年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获2个“标兵”2个“能手”佳绩,市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1名干警被省院推送参加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荣获“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另外,全市有6人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同时,该部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筑牢廉洁防线,以扎实的纪律作风保障公正履职。
在干事中长本事,在历练中变“老练”,打造了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铁军队伍。
海报制作丨吴学敏
编辑丨韦 哲
审核丨段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