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如何推进?这次会议提出要求!
湖北检察机关
“三个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3月8日下午,全省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在湖北省检察院召开。
会议强调,部署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护民生”三个专项工作体现的是政治自觉,考验的是检察担当。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扎实抓好专项工作,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之力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受省检察院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就抓好“三个专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 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推动“三个专项”工作全面起势。全省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的硬道理”和“最大的政治”,深刻认识“三个专项”工作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责任担当,是提升监督办案质效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重要举措,把抓实抓细“三个专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不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 统一行动、笃行实干,发起“三个专项”工作强大攻势。要突出工作重点,靶向推进。对照工作方案,吃透“三个专项”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推进。要把握方式方法,科学推进。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做到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大专项”与“小专项”相结合,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和能动履职相结合,确保科学有效地开展。要发挥机制效能,长效推进。健全完善“属地+交叉+巡回”机制、执法司法配合制约机制、数字检察机制,以制度促规范、用机制管长远,确保专项工作常态长效推进。
➤ 统一步调、全面推进,确保“三个专项”工作整体成势。要强化组织保障。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工作上迅速打开局面、取得进展。要强化跟踪问效。做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运用评查评比手段,督促检察人员把案件办好、把工作落实好。要强化氛围营造。注重案例的培育筛选,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示专项工作成效,增进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开兴出席会议。
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主持。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汪存锋、毕奎明出席会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检察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分院和基层院院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作者丨蔡 欣 何 鹏 李欣悦 朱文晋
摄影丨杨向东
编辑丨韦 哲
审核丨段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