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场新闻发布会交出“检察答卷”
湖北省检察院召开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检察公益诉讼重点关注什么领域?湖北检察机关有哪些探索?”
“近年来,网购食品药品等逐渐成为消费者新选择,同时假冒伪劣产品也层出不穷,检察机关将如何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3月14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以“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做法和成效,介绍12件相关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此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要求,促进检察履职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召开。2023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起诉585人,其中起诉食品药品领域犯罪460人;依法惩治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起诉232人。立办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91件,其中涉食品安全625件、药品安全48件,发出诉前公告、诉前检察建议342件,磋商300件,提起诉讼24件,4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聚焦食品安全,紧盯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贮藏保管等关键节点,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重点监督农产品安全、无证小作坊食品安全和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机构食品安全以及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餐具卫生消毒等问题,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聚焦药品安全,加大对销售假药劣药,违规销售使用激素、麻醉和精神药品等突出问题的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制销假药劣药犯罪,针对抗(抑)菌制剂产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开展专项监督,守护老百姓“针尖下的安全”。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将新业态涉及食品安全及监管漏洞违法行为列为重点监督内容,对网络化、跨区域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进行“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密切关注解决网络营销、社区团购、医美行业虚假宣传等食药安全领域新业态新问题,解决老百姓关切的新问题。
图为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湖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磊就典型案例作了说明、第八检察部主任谭铁军通报了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同时,就记者关心的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点关注领域、如何打击利用网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等问题进行回答。
湖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段军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光明日报、央广网法治频道、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法治周末、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民主与法制、湖北电视台、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 、楚天法治、荆楚网、新浪湖北、一点资讯、百度、今日头条、长江云等21家中央和省级媒体单位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作者丨朱晓华 张妍妍
摄影丨胡正享
编辑丨韦 哲
审核丨袁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