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体育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二、招聘计划
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面试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防疫须知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应聘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91187(武汉体育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美编: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