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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被“双开”!

红网 2022-05-03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李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微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微简历

李微,女,汉族,1958年7月出生,湖南邵阳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1990年10月,历任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庭庭长;1990年10月至2001年7月,历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2001年7月至2005年1月,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5年1月至2014年8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12月明确为正厅长级);2014年8月至2021年5月历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湖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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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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