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田边顺手采三株"野草"获刑3年,这株野草到底什么来头?
(网络配图)
今日,《河南法制报》一则消息引起网友们的关注。一农民发现其农田附近的山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便在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被森林民警查获。由于这几株“野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该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由于该报道透露出的相关信息不多,一时间,引起诸多网友的讨论。
近日,由(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秦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一审作出判决,卢氏县人民法院以秦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无意间采挖3株“野草”就构成犯罪,这让秦某的思想受到了极大震动,也使周边的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
秦某发现其农田附近的山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便在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被森林民警查获。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非法采伐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当时,秦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2016年8月29日,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查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上的这一行政处罚信息时,认为秦某已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卢氏县森林公安局应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遂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该通知书后,依法对秦某立案侦查,并顺利移送起诉。
据卢氏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杨妙伟介绍,我国从立法上加大环境资源整治力度,比较刚性的法律规定有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10多个罪名。公民如果法律意识淡薄,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犯罪。
何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
即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面小编带你认识以下这个“野草”蕙兰。
蕙兰(学名:Cymbidium faberi Rolfe):是兰科蕙兰属的地生草本植物。假鳞茎不明显,集生成丛,呈椭圆形。叶带形,直立性强,叶脉透亮,边缘常有粗锯齿。花常为浅黄绿色,唇瓣有紫红色斑,一茎多花。蒴果近狭椭圆形,长5~5.5厘米,宽约2厘米。花期3~5月。
蕙兰产于中国陕西南部、甘肃南部、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台湾、河南南部、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东部。尼泊尔、印度北部也有分布。
蕙兰生于湿润、开阔且排水良好的地方;海拔700~3000米。其耐寒能力较强
蕙兰是中国栽培最久和最普及的兰花之一,古代常称为"蕙","蕙"指中国兰花的中心"蕙心",常与伞科类白芷合名为"蕙芷"。蕙兰是珍稀物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物种,是比较耐寒的兰花品种之一。
蕙兰地生草本;假鳞茎不明显。叶5~8枚,带形,直立性强,长25~80厘米,宽(4~)7~12毫米,基部常对折而呈v形,叶脉透亮,边缘常有粗锯齿。
蕙兰的花葶从叶丛基部最外面的叶腋抽出,近直立或稍外弯,长35~50(~80)厘米,被多枚长鞘;总状花序具5~11朵或更多的花;花苞片线状披针形,最下面的1枚长于子房,中上部的长1~2厘米,约为花梗和子房长度的1/2,至少超过1/3;花梗和子房长2~2.6厘米;花常为浅黄绿色,唇瓣有紫红色斑,有香气;萼片近披针状长圆形或狭倒卵形,长2.53.5厘米,宽6~8毫米;花瓣与萼片相似,常略短而宽;唇瓣长圆状卵形,长2~2.5厘米,3裂;侧裂片直立,具小乳突或细毛;中裂片较长,强烈外弯,有明显、发亮的的乳突,边缘常皱波状;唇盘上2条纵褶片从基部上方延伸至中裂片基部,上端向内倾斜并汇合,多少形成短管;蕊柱长1.2~1.6厘米,稍向前弯曲,两侧有狭翅;花粉团4个,成2对,宽卵形。
蕙兰的蒴果近狭椭圆形,长5~5.5厘米,宽约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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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等 编辑/白国宁 编审/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