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Access】城市生活圈规划:从研究到实践
【文章编号】1002-1329 (2019)05-0009-08
【中图分类号】TU984.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819/cpr20190503a
【作者简介】
柴彦威 (1964-),男,博士,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春江 (1995-),男,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
【修改日期】2018-10-18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时间地理学为核心的空间-行为互动理论构建及中国城市验证研究(41571144)、城市居民时空间行为的中美比较与理论创新(41529101)共同资助。
本文刊载于《城市规划》2019年第5期
在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社区人群的异质性增大和居民对设施服务需求升级等一系列背景下,过去“以物为本”“见物不见人”的城市发展观得到反思,转向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观[1]。城市规划相应的从重城市经济(生产)空间建设转向以居民空间为导向的规划,从只关注“物”转向重视“人”的规划,从只关注数量规模增加转向重视内涵质量提升的规划,以及从只有空间转向时空一体化的规划[2]。在以人为本、重视人的需求的背景下,以居民日常生活作为对象、结合物质空间规划和社会规划的生活圈规划将是未来城市规划转型的落脚点,对于实现公共资源的均等、精准化配置,有效应对居民差异化需求,以及实现居民参与的自下而上式规划具有极大的意义[3]。
以和居民日常生活最接近的社区规划为例:城市居住区规划是目前城市规划中社区层面的法定规划,也是最常采用的规划方式。过去,居住区规划从设施供给视角出发,采取“千人指标”“服务半径”等单一的规划方法,快速获得新建社区的设施种类与配置规模。在城镇化发展初期,此类居住区规划具有全覆盖、操作性强、空间蓝图的特点,适应城市快速扩张需求;但是在城市扩张放缓、城市规划从“增量扩张”到“存量优化”、城镇化从注重数量到关注质量的背景下,以将人的特征差异抹掉的千人指标,作为核心的居住区规划显然不能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现有研究也指出了居住区规划“一次性”“静态性”“自足性”及忽略个体需求的缺点[4-5]。与之相对,从居民设施需求出发的社区生活圈规划更切合城镇化的发展趋势。社区生活圈规划从居民在社区周边日常活动出发,以时空行为揭示的居民需求为核心,是因地制宜的、参与式的规划。因此,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发布的新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将“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 “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作为居住区规划和设施配置的核心对象[6]。
事实上,近年来不少城市已经在尝试规划“15分钟步行生活圈”,即社区生活圈。比如广州市提出新版城市规划将构建“城市级—地区级—片区级—组团级”4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打造15分钟优质社区生活圈[7];长沙市在《“一圈两场三道”两年行动规划》中提出规划建设33个15分钟生活圈[8];济南市提出打造老城市、新规划区和新城区3种标准生活圈,划定110个街道级生活圈[9];厦门市在新版总规“厦门2035”中打造15分钟生活圈[10];上海市也是在新版总规“上海2035”中提出优化社区生活、就业和出行环境,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min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99%,全面覆盖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目标[11]。
另一方面,国内学界较早便对生活圈的内涵、组成、划定和功能等方面展开研究。近年来,“日常生活圈”的概念更是得到重视,被用于建成环境评价、公共设施配置、城市地区系统划分及识别等方面的研究中[12]。比如柴彦威[4,12-15]提出我国的单位制度形成了以单位为基础的城市生活圈体系,并对国外生活圈研究和实践进行了介绍,对生活圈在国内城市规划中的理论、生活圈界定方法、生活圈体系构建以及生活圈在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优化中的应用进行了探索。除此之外,生活圈概念和基本思想还被应用到城市人居环境宜人性评价[16-18]、城市体系界定和结构划分[19-20],以及城乡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配置的研究中[21-22]。特殊类型的生活圈比如防灾生活圈、日常体育生活圈也得到了相关领域学者的关注[23-25]。生活圈规划的内涵还得到了进一步扩展,刘云刚[26]认为生活圈为城乡治理提供了空间基础,生活圈的构建有利于发挥城乡管治中各个主体的作用;吴秋晴[3]也认为生活圈将作为未来规划转型重点的社区规划的研究载体,可以实现公共资源的精准和均等配置。
虽然生活圈不论在学术研究还是在规划应用实践上都愈发得到重视,但是对于生活圈的内涵、体系、划定方式,以及规划中如何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相结合、后期如何落地等方面仍未形成统一的规范。除此之外,部分关于生活圈的研究,特别是其中的早期研究,以及大部分的生活圈规划虽然采用了生活圈的概念,但是只是沿用了传统规划中设施配置的基本思想,对于生活圈规划以人为核心、以人的日常活动为出发点的特点把握不足。因此,本文将梳理目前城市生活圈规划的研究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结合现有经验提出解决路径以及未来展望。
城市生活圈规划,顾名思义,是对城市生活圈的规定和计划,因此对于城市生活圈概念的界定应该从对生活圈概念的界定出发。国内很多学者在研究中都对生活圈进行了界定,比如袁家冬[20]等认为日常生活圈指的是城市居民的各种日常活动所涉及的空间范围,是一个城市的实质性城市化区域,也是一种功能性的城市地域系统。孙德芳[21]等认为生活圈是在某一特定地域的社会系统内,人们为了满足生存、发展与交往的需要,从居住地到工作、教育、医疗等生产、生活服务提供地以及其他居民点之间移动的行为轨迹,在空间上反映为圈层形态,具有方向性与相邻领域的重叠性等属性特征。刘云刚[26]等指出生活圈是居民实际生活涉及的区域,也是中心地区和周边地区之间根据自我发展意志、缔结协议形成的圈域。程蓉[27]则具体到社区层面,认为社区生活圈是指居民以家为中心,居民一日开展包括购物、休闲、通勤(学)、社会交往等各种活动所构成的行为和空间范围。新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将生活圈居住区定义为“满足居民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6]。总的来说,不同作者对生活圈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即“维持日常生活而发生的诸多活动所构成的空间范围”[15]。
但是在将这个概念运用到城市生活圈规划中时,便会形成挑战。传统“规划”二字的对象通常是物质空间,比如平面布局、设施配置等;但是“生活圈规划”的对象是居民日常生活空间,更确切的说,是居民的行为空间,显然这不等同于物质空间,因为每个个体的行为叠加于其中。另一方面,行为和空间是紧密结合、相互作用的[28];并且,“人本”的城市规划应该重新回到人,而不是仍然关注物质空间,所以直接以人的城市生活作为规划对象、强调人的中心作用才是城市生活圈规划概念的重点。因此,城市生活圈规划指的是以整体的“人”为核心,以人的城市生活作为规划对象,以引导人朝向理想生活为规划目标,以分析差异化个体需求为核心的非规定性的、引导性的社会合作行动式的规划。
除了对生活圈和生活圈规划概念的界定外,生活圈范围的划定也是目前规划的难点之一。从生活圈的概念出发,生活圈范围的划定是以家为基础的居民日常生活的空间范围,即以居民每天从家出发、再回到家的所有行为的空间可达范围作为基础。与此同时,城市的快速扩张、区域化与城市职能外溢使得居民日常活动空间不限于城市内部,都市区、城市群的社会经济功能与生活空间也形成了紧密的联系。因此,除了在城市内部的日常生活圈外,还有在都市区范围的日常通勤圈与在城市群(不同城市之间)的扩展生活圈,反映了生活圈范围的多尺度特征(图1)[29]。虽然从概念上可以比较明确的划定生活圈的范围,从城市体系与生活圈的紧密联系也可以基本判断生活圈的不同尺度,但是在具体的规划实践中需要的是在实体空间上的明确划分。目前,新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虽然强调了生活圈概念的重要性,但是在标准中未涉及如何划定生活圈范围的问题;现有社区生活圈规划尝试也只是将过去居住组团、街道边界或者以居住区为中心的若干距离缓冲区作为生活圈范围,这都与生活圈以人为本、以居民行为需求为本的原则不太符合。因此,生活圈范围的划定也是生活圈规划从研究走向实践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 图1 “城市—都市区—城市群”生活圈体系
Fig.1 Life cycle system based on “city-metropolitan area-urban agglomeration”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29。
2.2 内涵界定与职能问题
城市生活圈职能的规划需要回到对生活圈职能的理解。生活圈是居民日常活动所构成的空间范围,由于居民有多样化的日常需求,因此日常活动满足何种需求、活动发生的周期以及持续时间、活动发生地离家远近等3个要素构成了日常生活体系。与此对应,生活圈体系也包括职能划分、时间划分与空间划分。表1提炼并总结了现有文献中对生活圈体系的划分,可以看到,活动的种类和基本特征与生活圈的职能、时间和空间划分是一一对应的。总的来说,如果暂时不考虑外出城市的活动,那么城市生活圈一般来说可以分为3类:(1)满足居民日常基本活动需求的社区生活圈,涉及的活动频率高发、持续时间较短,仅围绕居住小区及周边展开;(2)包含居民通勤及工作的通勤生活圈,通常以1日为尺度,空间上除了居住地及附近外还包括工作地及附近区域;(3)满足居民偶发性活动的扩展生活圈,活动通常在周末开展,因此以1周为尺度,并以都市区为生活圈的空间范围。
▲ 表1 城市生活圈体系的职能划分、时间划分与空间划分
Tab.1 Functional division, time division, and spatial division of urban life cycle system
城市生活圈规划因其以个人活动出发、自下而上的特性,需要更多数据来支撑规划实践。具体来说,除了传统规划中所需要的现状数据(房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POI、人口等)以及现有规划图纸、文本(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等)外,还需要大量的由居民个体产生的数据,比如位置数据,包括手机信令、微博签到、出行APP、GPS调查数据,以及居民活动日志调查数据,还有微博、微信和美团点评上的社会舆情数据。
这些由居民个体产生的数据在生活圈规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生活圈范围划定的规则,即居民每天从家出发、再回到家的所有行为的空间可达范围,现状生活圈的划定依赖于精确的居民位置数据(目前来看,比较可靠的只有GPS调查数据),如果需要区分不同职能的生活圈,还需要活动日志作为辅助支撑[14];规划公众参与也可以从居民对于周边设施的评价分析中得以实现。
另一方面,对于传统规划中同样需要的现状数据,生活圈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公共设施为例,除了分布位置外,生活圈规划还需要设施的开放时间,以便在时间维度上对设施可达性进行评价,真正做到时空资源的均等、精准配置。
总的来说,以人为本、从日常生活出发的生活圈规划需要大量的个体位置数据、行为数据和评价数据,这些数据不仅量大,来源也较为分散。因此如何整合不同数据来源渠道,便捷、有效、低成本地收集这些数据,是生活圈规划面临的重要挑战。另一方面,由于数据量大,而且关乎个体信息,如何安全的储存和管理这些数据也是生活圈规划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4 规划方法和技术问题
城市生活圈规划的方法和技术路径是目前生活圈规划所遇到的核心挑战,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理论研究向应用成果的转化。目前由于实践的规划较少,各个案例各执一词,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规划路径,同时在规划过程中所运用到的技术方法仍在摸索和发展中。
▲ 图2 城市生活圈规划的概念流程
Fig.2 Conceptual process of urban life cycle planning
以城市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为例:
Fig.3 Proposal process of the optimization plan for public facilities of urban community life cycle
其次,由于能够获取居民GPS数据以及活动日志数据的社区有限,因此利用上述两个谱系与全市的社区人口数据结合(比如普查数据),生成分人群、分社区对不同公共服务设施的时空需求。由于过去在千人指标的指导下,社区设施配置只与预设的人口规模有关,因此将人群和社区特征差异加入后,与过去配置设施量进行对比,便可以得到社区设施配置的调整量(图3)。
最后,界定社区生活圈范围和体系,解决设施优化调整的分级落地问题。依据社区自足性和社区共享性的特征,在居民行为制约条件下,构建集中度和共享度两个概念。由于部分设施可以在不同社区之间共享,因此共享度概念的设置体现了生活圈边界弹性的特点,是对刚性行政边界的突破。进一步,结合居民的GPS数据,选取步行方式前往进行的非工作活动空间,自下而上划分社区生活圈的3个层次,即社区自足性的生活圈、居民出行能力制约下的生活圈、社区共享性下的生活圈。
社区自足性的生活圈与社区(小区)边界基本吻合,提供住宅类项目必备的基础性设施,以及部分低等级的社区级设施;居民出行能力制约下的生活圈主要配置社区级的配套设施以及低等级的街区级配套设施;社区共享性下的生活圈是多个社区共享空间,配置街区级的设施,还包括部分城市层面、街区级以上的设施(图4)[4]。根据上述社区设施配置调整量的低配、中配和高配方案,对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方案进行空间上的分级落地。
▲ 图4 城市社区生活圈体系划定
Fig.4 Delimitation of urban community life cycle system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4。
总的来说,城市生活圈规划涉及现状生活圈划定与评价、基于居民需求和意愿的理想模式提出、规划方案生成等过程,但是具体的细节和技术方法仍然需要细化和商讨。未来,生活圈规划的各个流程,包括数据采集与分析处理、行为模型构建、分析结果可视化、居民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设施规模预测与调整、规划政策决策、规划实施与评估等都将制定成标准化的操作规则,涉及到的技术也将打包形成一整套的规划辅助软件,便于规划者使用。
2.5 实施模式和制度保障问题
城市生活圈规划因其以人为本、重视个体需求的特性,要求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方式的结合。与传统规划主要由政府和规划专家决策不同,生活圈规划还需要居民、企业、地方非盈利机构的参与,比如生活圈的界定依赖于对居民日常活动的调查以及相关企业数据的提供,设施优化需要分析居民的行为特征以及居民提出的主观需求,社会环境的建设更是需要地方机构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否则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生活圈规划注定是一个多主体协商,实现共同管治目的的规划,这也意味着在实施模式和相关保障制度上面临挑战、需要创新。
生活圈规划要求多主体参与,而生活圈的特性也暗含了多主体合作的基础。事实上,通过规划构建合理有效的日常生活圈有利于发挥城乡管治中各主体的积极作用,化解我国目前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生活圈规划也是一个实现城乡多主体共同管治的规划[26]。
具体来说,在生活圈规划中根据居民行为特征划定生活圈体系,体系内不同生活圈层对应着不同的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给与需求。不同层次的生活圈构成了若干个多元合作的平台,由市场、社会和国家(政府)在不同圈层中分别依照现状资源情况以及居民的需求,订立公共资源配置联合协议。协议对外公开、定时修正,发布主体部门直接对居民负责,投资建设权力部分交由市场,社会力量也参与其中,共同实现治理模式的转变。
城市生活圈规划不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实践领域都正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尝试,同时也是在城市规划向以人为本转变过程中的重要实现手段。但是通过梳理目前的研究与实践可以发现,城市生活圈规划仍然在概念、范围、内涵、职能、数据、技术路线、实施模式和保障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挑战。
目前来看,以大量的时空行为研究作为基础的生活圈规划在概念、范围、内涵和职能等方面,学术界已经有了比较一致的观点;但是,如何将学术研究知识转化为应用实践,并推动现有规划实现转型发展,是当下生活圈规划面临的核心问题。另一方面,生活圈规划还应该加强时间维度的研究与政策引导。目前居住区规划主要考虑的是设施的空间布局,对设施的时间资源、时间运营状况以及与需求者居民的时间利用之间的匹配情况很少涉及,生活圈规划应该研究设施的时间资源与时空可达性,特别是应该对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后的设施的时空使用方式给予充分的考虑。
最后,笔者提出,应对目前生活圈规划所面临的挑战的最好方式是将对生活圈和生活圈规划的现有研究、尝试经验真正落实到一座城市的规划实践中来。通过“选取一座城市、完成一次规划、确立一套流程、形成一份标准”,从根本上确定城市生活圈规划的地位与操作经验,便于未来在更多的城市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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