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Access】超越增长:应对创新型经济的空间规划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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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也将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作为国家发展建设的谋划布局者和统筹协调者,规划工作迎来新的机遇,也必将面临挑战。为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发展研究、空间布局和系统协调等方面的科技与管理优势,在国家“十四五”期间切实提高并加强经济社会宏观调控水平和空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本刊开辟“前瞻‘十四五’”栏目,围绕“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与空间规划主题,邀请规划学者专家撰写学术文章,为我国“十四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空间资源保护利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构建“十四五”时期规划研究、编制与实施的科学基础。从本期起,公众号将陆续推送这些文章,共同关注国家大事、行业前景。张京祥 (1973-),男,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南京大学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
何鹤鸣 (1987-),男,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战略研究室副主任。本文通讯作者。
创新是推动经济形态由规模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动力,也是一个国家、城市保持竞争力、确立引领地位的核心。作为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创新诞生于对“增长”与“发展”两种经济状态的思辨。熊彼特认为传统要素的投入仅能支撑经济的增长,而只有创新才能驱动经济的发展;增长将在有限的阶段中走向衰退,而发展则能够在持续的变革中创造价值。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高速的经济增长之后,依靠人口、资源、资本等传统要素驱动的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塑造创新驱动的经济形态(简称“创新型经济”)已经成为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续写“中国奇迹”的必然选择。2016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目标;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十四五”时期无疑将成为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创新型经济持续建构的关键阶段。从增长到发展并不是必然、自发的线性过程,创新型经济的建构需要政府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的治理创新。在创新型经济的目标导向下,空间规划需要重新认识经济与空间的互动逻辑,在主动识变、积极应变、敢于求变中推动规划思维以及技术方法的创新,从而更加有效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园区、创新型空间(众创空间)等不同尺度新空间模式与规划研究广泛出现。一些学者基于创新型城市、创新生态系统等理论,探讨了城市发展路径转变中的规划应对策略[1-4];一些学者基于产业集群与政府治理的新趋势,探讨了创新导向的产业布局、园区建设和城市更新模式[5-8];还有一些学者基于对创新主体行为偏好的调查和国际先进的建设经验,提出创新空间的规划布局和管制策略[9-10]。总体而言,应对创新型经济的空间规划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创新型经济—空间模式—空间规划之间的逻辑关系有待清晰。因此,本文试图在创新型经济和空间规划之间、理论与实践之间建构相对清晰的逻辑脉络(图1),梳理创新型经济的基本构成要素,分析相关要素的空间特性,探讨超越于增长导向的空间规划思维创新,进而提出应对创新型经济的空间规划策略。
▲ 图1 | 应对创新型经济的空间规划逻辑
2.2.1 创新范式的开放转型
开放式创新(Open Innovation)是指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通过与外部组织的广泛合作来整合内外部创新资源,进而提高创新效率与效益的一类创新模式[14]。在1980年代以前针对创新的分工鲜有发生,出于对知识的高度保密,企业更加倾向于利用本公司的资源和技术进行产品的研发,过分强调单个企业主体的封闭式创新过程。随着技术复杂度的不断提高、技术与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企业“封闭式”创新的成本与风险不断增加;同时信息流动的自由化、高等教育的广泛普及加速了知识生产的扁平化,进一步松动了封闭式的知识壁垒[15]。基于此,企业竞争优势往往来源于更有效地利用他人的创新成果,建立外部渠道、整合外部资源的开放式创新遂成为必然选择。开放式创新是企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消费者等各类创新主体互动、协同的动态过程,创新网络便是对于这种创新合作关系的描述。创新网络的发育情况决定着创新的开放程度与效率。
2.3 流动的创意人群与人本生活指向
在农耕文明时代和工业文明时代,由于对土地、原料等生产资料存在显著依赖,在经济学研究中“人”多被视为一种群体化、标准化的劳动力,其价值并未充分凸显。1960年代后,发达国家相继转入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新经济形态,“人”作为信息、知识、创新的基础载体和基本单元,其重要性得到了重新认识[18]。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率先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将“人”作为一种关键性的“资本”,以理解新的经济动力[19]。而后经济学家们相继证明了人力资本是吸引企业集聚的核心要素、人力资本的集中能提高地方生产效率等一系列理论假设[20-21]。佛罗里达对人力资本的概念进行补充与修正,开创性地提出“创意阶层”的概念,指出创意是一种创造有益、新颖形式的能力,知识和信息仅是创意的工具和材料[22],具有创意能力、从事创意工作内容的人群构成创意阶层。创意人群对于创新型经济的决定性作用日益成为社会共识[23]。
创意人群的流动不再受制于由企业(就业)分布所决定的单向逻辑,而呈现越来越显著的生活指向性,推动了人们关于城市价值以及人居环境的重新思考。城市舒适性(urban amenity)理论强调优质的人力资源更加倾向于选择生活舒适度较高的城市定居,进而带动企业的集聚和经济的发展;城市舒适性包括了自然环境的舒适性、人工环境的舒适性以及社会环境的舒适性[24-27]。佛罗里达进一步提出了“地方品质”(quality of place)的概念,认为其是一个地方区别于其他地方在环境、人物、事件等方面体现的独特吸引力,能够满足创意阶层在生活中所追求的丰富多彩、高品质、令人愉悦的体验和身份证明的机会[28]。对于城市空间社会属性、生活价值的重视和倡导,不仅仅是出于人本主义的自觉,更是对创新驱动逻辑的充分理解。
3.1 空间管控:超越规范的柔性思维
为适应产业空间的易变特性,在空间利用的管控方式上应确立超越传统技术规范的柔性思维。在规模增长型的经济环境中,空间利用的模式是从一到多的线性叠加,空间管控的思维逻辑、技术规范规则也相对稳定。规范性的规划思维有利于空间利用模式的快速复制和大面积推广,以高效地配合经济增长带来的空间扩张需求,同时也很容易通过有关刚性管制要求约束空间开发中的市场失序。然而在创新型发展的经济环境中,空间的使用形式将不断出现从无到有的非线性跃迁,空间生长、演化的逻辑更为易变。墨守传统技术规范的空间规划将抑制创新的活力,但是彻底推倒传统规范显然也并不利于城市可持续目标的实现,因此,确立空间管控的柔性思维就显得尤为重要。柔性思维是刚性和弹性在现实发展需求过程中的辨证耦合,是对技术规范的动态反思和持续改进。应对创新型经济对空间需求的不确定性,空间规划要克服路径依赖的思维惯性,提升规划的创新应变能力,提高在管控标准、管控对象、管控过程等方面的动态适应性。
为适应创新网络的多维临近性,在产业集群的组织方式上应确立超越集聚的链接思维。在规模型增长的经济环境中,产业集群的空间组织方式主要以“集聚”效应为目标,增加园区数量和用地规模,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政府服务的集中覆盖,吸引和激励企业集中布局,进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经济产出规模。集聚思维导向下的空间规划能够有效降低成本、提高规模效益与空间供给效率,支撑经济的快速增长过程。但是,集聚思维推动下的空间增长并不会精准地促进本地创新网络的形成,显然是较为粗放和初级的产业集群组织方式。在创新型发展的经济环境中,产业集群的核心价值是提供开放式创新协作的便利环境,因此,空间规划需要针对创新网络的需求特征而确立起链接的思维。在规划中有意识地弥补本地创新资源缺失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引入和打造具有网络组织效应的功能性载体,不断丰富创新主体的类型和创新合作的可能场景,营造开放合作的集群氛围。通过“绣花针”式的精巧织补,形成向内密集联络、向外广泛开放的创新网络,从而推动创新集群的生成与升级。
为适应创意人群流动的生活指向性,在城市的营建方式上应确立超越生产的家园思维。在传统资源要素驱动的经济环境中,城市的发展依赖于产业空间等生产性要素的大规模供给。建国以来的相当长时期,受制于薄弱的经济基础和增长主义发展模式,城市更多地被视为经济生产的载体,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凸显了重“生产”轻“生活”、重“资本”轻“人文”的特点,以生产为核心的各类产业园区是空间供给与规划的重点。在创新型发展的经济环境中,创意人群成为启动创新经济的核心要素,创意人群的“稀缺性”日益凸显,城市间、国家间的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招才引智”成为继“招商引资”之后城市间竞争的新内容。通过营造具有吸引力的城市生活,进而集聚创意人群并推动创新型经济的发展,这无疑是城市实现创新超越的必由路经。对于愉悦、丰富的城市生活场景投资同样也是对于创意阶层的投资,是对于城市创新动力的投资。因此,空间规划需要确立家园思维,不仅“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要敏锐地捕捉创意阶层的人群生活特性与需求特征,营造与之相互契合的空间系统,为之提供有吸引力、有承载力、有塑造力的创意生活。
4.1 以柔性管控激活创新空间
以柔性管控激活创新空间,就是要通过对管控标准、管控对象、管控过程的柔性化设计,满足创新型经济对于空间日益多样化的诉求,充分释放空间的新经济潜力。在保障原则性、基础性等刚性约束的基础上,积极提升空间管控的灵活性。(1)通过土地使用的兼容性、空间置换的动态性来体现管控标准的柔性。增加土地使用的兼容比例与可选类型,通过设置限制性清单的方式,反向鼓励土地的复合利用;针对新型产业用地应允许制造业与商务、办公和公寓进行一定比例的混合,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29]。通过使用权交易、发展权让渡等制度完善,降低存量空间再利用和再开发的交易难度,提升创新企业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2)通过设置管控政策的试点地区来体现对有关对象的柔性管控。尤其针对具备一定创新型经济发展潜力但也存在较复杂矛盾和较高敏感性的乡村、生态化地区等,要谨慎积极地处理好创新发展、生态保护和社会公平等多维目标之间的关系;做好对增量用地开发的适度、高质量预控,同时促成存量用地的率先、有序更新;探索非集中连片但有机组织的创新型产业空间利用模式。(3)通过定期的规划评估与及时的专项研究来体现管控过程的柔性。面临创新型经济将带来的更为复杂的不确定情景,需要建立常态化的空间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反思规划的管控方式,检讨和总结其创新适应性;针对创新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空间新现象、新问题,应该及时形成专项规划或研究的支撑体系,不断学习、认知创新型经济驱动的城市发展规律,保持规划调整与市场反馈的密切互动。
4.2.1 植入需求驱动的创新链接点
植入需求驱动的创新链接点,就是要通过打造企业—政府—高校以及科研机构(政产学研)联动的创新合作载体,引入外部创新资源并内化地方性的创新网络。当前,中国大量的传统企业和产业集群存在创新升级的需求,但是却缺乏建构开放式创新网络的能力,尤其是产学研的合作网络。许多产业集群成长于以低成本为优势的草根环境中,本地的创新资源匮乏,即使在同城或者邻近地区布局有高校、科研院所,也极有可能在科研方向上与本地产业集群不相匹配。此外,不同创新主体之间还存在信息的不对称以及机构性质、价值诉求的差异,使得建构创新网络的交易成本较大,这极大地限制着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对于中小企业的影响则更为明显。发达国家已经凭借一套比价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但是中国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尚不发达,政府的积极、精准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克服创新网络的组织痛点,空间规划应该基于创新升级的地方诉求,主动引领创新网络的链接工程,积极布局以创新合作载体为主要形式的创新链接点。创新合作载体是由政府牵头,以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实力与企业创新需求为目标所形成的协同创新实体,是具有明确网络链接属性的功能性空间,也是共性创新需求的交流平台和创新基础设施。创新合作载体可以由某一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分支机构负责运作和管理,也可以由政府派出机构对多个外部创新资源进行统一整合,形成广泛的共建关系,并进一步集成中介咨询、金融、检测等专业服务功能。相比于产业集群的整体形态,创新合作载体往往仅是一个小微空间,但是却能成为撬动集群创新的战略支点,实现产业集群的“创新修补”。空间规划应该重视创新链接点的发展引导和建设布局,根据本地产业集群的现实诉求明确引进外部合作对象,根据外部创新资源的特性和空间需求设计相应的用地条件,以及资金、税收等集成的政策优惠包,塑造具有较强政策性和网络组织性的创新驱动空间。
4.3 以创意生活集聚创意人群
4.3.1 建构包容性的住房供给方式
包容性是创意生活的最基本特质,有利于广泛、持续地吸引创意人群。一个地区的包容性突出体现在文化开放性、居住成本两个方面,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文化开放性的影响较显著;而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居住成本的影响则更为显著。房价作为居住成本的重要表征,与城市的创新型经济之间存在紧密而微妙的关系,创新活跃的城市往往创意人群的数量众多且购买力较强,能够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但是,房价的过快上涨无疑又将显著降低城市生活的包容性,阻碍创新型经济的形成与可持续。房价的过快上涨将会增加创新的机会成本,“驯化”创意人群原生的冒险精神,导致其规避风险较高、不确定性较强的创新活动[30]。可以说,房价(空间的资本化)与创新型经济的博弈是全球性的经典博弈和世界性的治理难题。当前,中国各大城市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正面临着高房价对创新发展带来的巨大挑战。
建构包容性的住房供给方式,就是要通过政策性住房的科学供给以降低居住成本,弥合高房价与创意人群当前住房支付水平间的差距。尽管针对人才安居的货币补偿政策也是城市政府降低人才居住成本的重要手段,但是政策性住房的供给无疑是力度更大的空间治理方式。相比于普通商品住宅,政策性住房的租赁和购买价格更低,相应地也有更加严格的适用条件和更加封闭的产权交易管理方式。政策性住房的供给应以较强针对性、较广覆盖面、较多层次性为基本原则,为各类创意人群(外来人口)提供先落脚后发展、先租后买、先安家再改善的成长性安居情景。空间规划应该根据城市自身的房地产状态,推动政策性住房体系的合理建构与布局;不断加大政策性住房(用地)的供给比例,甚至确立政策性住房在新增住房供应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注重政策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在空间上的混合配置以及在战略性创新地区的先导布局,与创新空间形成良好的职住关系;通过新增用地、城市更新以及区域合作等方式实现对政策性住房的多渠道供给。
共享性的创意体验空间是创意文化的空间载体,也是能够激发创新灵感、强化创意阶层身份认同的生活场景要素。进入21世纪以后,纽约、柏林等几乎全世界所有扮演“文化和时尚中心”角色的城市,都成为了吸引创意人士和催生技术密集产业的领先区域。不同于转瞬即逝的时尚文化,创意文化代表着能够经受时代检验的前卫潮流,往往具有科技感和“新”人文气息,却又不拘泥于具体、固定的形式。它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理,不断激发人们的创造性想法,并且在与创意人群紧密互动中共同发展。一方面,创意人群通过消费创意文化(包括服务与空间产品等)获得身份认同和创作灵感;另一方面,创意人群又作为创意文化的缔造者,持续参与创意文化的演进过程。
创意文化氛围的形成不仅仅依托于自发、新颖的文化活动,更需要政府在城市空间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主动设计和动态变革。随着中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升,为了迎合精英阶层消费空间的文化转向,许多市场资本较早地投入创意体验空间的营造,然而在纯粹的商业利益驱动下,许多批量化、低成本的文化空间在短暂流行之后就丧失了创意价值[31]。可见,市场对于创意体验空间的营建有其天然的局限性。塑造共享性的创意体验空间,就是要通过丰富的空间规划设计手段,以开放共享的公共空间为主要媒介,将城市空间的建设实践作为重要的文化艺术创作过程,动态持续地提升城市创意文化品位。创意体验空间的塑造重在形成体现地方特色的文化符号,并不断提升大众的空间文化品味和文化创造力;统筹大型标志性公共空间和融入日常生活的社区创意“微”空间建设,将公共空间塑造为不断创造新文化、激发新创意、激活新业态、孵化新项目的创意综合体,提供广泛覆盖、丰富多元、系统链接、充分交往的空间体验。同时,积极促成城市空间建设实践与文化展示、城市形象展示等大事件的结合,积极运用和融合移动互联网、VR等虚拟空间体验方式,持续营造城市空间的时尚热点。
当前中国的空间规划体系正面临着改革开放以来最为剧烈的重构,随着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出台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已初步建立,这是提升空间规划价值和效用的重要契机。尽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架构已基本明确,但是编制、监督与实施的具体办法仍然有待于实践的检验,仍需要在社会经济发展诉求的动态适应中、在中央—地方政府治理的互动磨合中持续完善。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诞生,是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全局性变化、面向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作为各类空间规划的集大成者,更加全面地响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元诉求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时代责任和应有作为。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系列实践中(编制、实施、监管等),应该充分意识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文明与创新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不可偏废。中共十九大报告早已清晰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生态文明建设无疑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生态保护也是为了实现美好生活、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与空间开发的局部矛盾,往往能够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在技术方法的进步中得到更好地化解。相反地,过度僵化、为保护而保护的保守意识,却极有可能将保护与发展置于不可兼顾的对立面,导致国土空间规划丧失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价值和关键性作用,阻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进程,甚至导致机构改革的制度成本付之东流。因此,国土空间规划的实践应该贯彻创新发展与生态文明的统一目标,创新空间供给、利用与管制的方式,积极释放空间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建构“空间规划—创新发展—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形成富有创新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重新理顺各级政府空间治理权责关系的过程。在创新发展的目标之下,在应对创新型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巨大挑战之中,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尤其要注重国家意志与地方智慧的统筹,实现上下联动。一方面,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应该充分保障国家意志自上而下的有序传导和高效落实,通过战略要求、约束性指标、底线管控等刚柔并济的方式,倒逼地方政府破除路径依赖,约束地方政府在空间资源利用方面的盲目冲动;另一方面,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需要激活地方创新活力,尊重和鼓励地方政府贡献发展智慧。中央政府拥有更加全面的价值判断和更加理性的战略选择,地方政府则拥有更强的发展敏感性和创新应变能力。国家意志的实现离不开地方政府在空间资源配置上的主动作为和积极尝试,应该允许地方政府在试错中吸取教训,在谨慎探索中总结经验。因此,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应简单被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约束性管制体系,而更应塑造成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有侧重、高效耦合的互动治理系统。
空间规划作为政府重要的空间治理手段,从来不是孤立、僵化的管制工具,而是积极调节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从增长到创新,不仅意味着经济驱动力的根本转变,也必将带来空间规划思维、方法和工作重点的系统嬗变。在创新型经济的目标导向下,空间规划需要重新理解经济与空间的互动逻辑,重塑超越增长的规划思维:适应于产业空间的易变特性,在空间利用的管控方式上确立超越规范的柔性思维;适应于创新网络的多维临近性,在产业集群的组织方式上确立超越集聚的链接思维;适应于创意人群流动的生活指向性,在城市的营建方式上确立超越生产的家园思维。应对创新型经济,空间规划应明确如下重点:以柔性管控激活创新空间,强化管控标准、管控对象、管控过程的柔性化设计;以创新网络链接创新集群,植入需求驱动的创新链接点,营造开放联动的创新融合圈;以创意生活集聚创意人才,建构包容的住房供给方式,塑造共享性的创意体验空间。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启建构并持续完善的时代背景中,应注重规划体系的创新适应性:在治理目标上强调创新发展与生态文明的统一,在治理方式上强调国家意志与地方智慧的统筹。总之,要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完善,支持创新型经济的建构,推动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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