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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城市治理研究范式转移与一般分析框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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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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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城市治理研究范式及其特征

当前我国存在城市治理实践研究范式和城市治理理论研究范式,两者有不同的价值判断、研究主体、研究方式和研究对象(表1)。

▲ 表1 | 我国城市治理两种研究范式特征对比

城市治理实践研究范式是指我国各部门、各领域服从部门管理的需要,直面城市治理实践问题而展开研究所遵循的共同范式。城市治理实践研究范式的学术共同体由城市管理的各领域专家和政府管理者共同构成。

城市管理实践研究范式的优势在于:问题导向,技术性强,专业化水平高,可操作性强,政策在部门范围内执行效率高,并可解决局部问题。其局限性在于:部门利益导向,城市整体利益被部门分化和碎片化;管理主体单一,市场与社会力量经常被压制;跨部门的综合性城市问题被漠视,其结果往往导致负外部性,一个领域问题解决的成就往往成为另一个领域问题的原因,损害了城市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利益。

城市治理理论研究范式是由公共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等领域关注城市治理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学术共同体所遵循的研究范式。其优点是以公共治理理论为基础,理论性强;重视多元治理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重公共价值导向和制度建构。其缺点是抽象掉了城市作为复杂巨系统所呈现出来的真实世界的纷繁复杂问题,对城市规律缺乏系统认知,对现实重大问题缺乏系统关注和回应,大量理论创新不能被用于解决实践问题。

因此,我国城市治理实践研究范式“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城市治理理论研究范式“仰望星空”却难“脚踏实地”。这两类研究范式相互脱节,均难以满足我国新时代城市高水平治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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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城市治理研究“4W”一般分析框架指引范式转移

本文运用库恩的范式理论,建构城市治理“4W”一般分析框架,作为解析城市治理研究范式的工具,分析我国新时代城市治理研究范式及其转移。该一般分析框架由4个方面的问题有机组合而成,分别为:治理目标(Why):为什么治理?;治理主体(Who):谁来治理?;治理客体(What):治理什么?;治理手段(How):如何治理?(图1)。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构成了城市治理的不同模式。

▲ 图1 | 建构“4W”的城市治理分析框架

我国城市治理实践研究范式的不足,主要是治理目标(Why)、治理主体(Who)和治理手段(How)上表现出的问题——漠视公共利益,政府单一主体,行政手段为主,技术至上等,正好是理论研究范式的优势;而实践研究范式的优势——在治理对象(What)上直面城市治理的现实难题,问题导向,工具理性等,正好是理论研究范式的不足。实践研究范式与理论研究范式优势互补,只是长期以来不在一个平台对话,两类研究相互割裂和封闭,以至于各自面临困境和危机。

论文建构的城市治理研究新范式通过扬弃两个前研究范式的优势与问题而形成。新范式可以取前理论研究范式公共利益导向、多元主体协商共治、法律-协商-技术的治理方式3方面的优势,弃其缺乏直面城市治理问题的弱势;取前实践研究范式直面真实世界城市治理难题的优势,弃其部门利益导向、政府单一主体以及法律-行政-技术的治理方式3方面的弱势,形成城市治理研究范式的“4W”全新内容体系(图2)。

▲ 图2 | 基于城市治理“4W”分析框架的新范式与前范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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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4W”一般分析框架的城市治理研究新范式

城市治理“4W”新范式可以表述为,任何城市治理的研究,都需要直面真实世界,并回答下列4个问题:Why、Who、What、How。


第一,Why:

城市治理的理念和终极目标


任何城市治理必须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他将如灯塔般指引城市治理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善治目标。为此,找寻城市的局部利益、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协调一致的可能性和路径,将成为城市治理的最大理论难题。


第二, Who:谁来治理?


即建构什么样的城市治理结构?回答的是城市治理的主体及其相互间关系。治理主体由单一主体走向多元共治,形成多元主体利益的次优均衡(图3),是我国新征程中建构城市治理结构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 图3 | 城市治理多元主体利益均衡的逻辑



第三,What:治理什么?

即城市治理的客体与任务是什么?


在前范式中,缺乏对城市治理对象的系统探讨。新范式将城市复杂巨系统划分为3个层次,从而形成3种不同类型的城市治理:城市规划治理、城市发展治理和城市运行治理(后者含城市应急治理)(图4)。其中,规划治理和运行治理的第一主体是政府,发展治理的主体则以市场与社会为主。规划治理和运行治理的终极绩效要通过发展治理得以实现。因此,任何城市治理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市场规律和社会需要,也即“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治共赢。

▲ 图4 | 城市巨系统的3个治理层次



第四,How:如何治理?


即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体系和技术手段来治理城市?中国正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也由“总体-支配型”转向“制度-技术型”。

总的来说,适应我国新时代城市治理范式转移的需要,我们建构了城市治理研究“4W”一般性分析框架,希望能够以此助力完善前理论研究范式,引领前实践研究范式转移。期待新研究范式可以帮助人们更加接近真实世界,认识中国城市巨系统,分析复杂城市问题,提出更能满足城市公共利益和治理现代化的善治解决方案。

本文撰稿:叶裕民  王晨跃


原文介绍

《城市治理研究范式转移与一般分析框架创新》2022年第 2 期首发文章。

叶裕民,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城乡发展规划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晨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博士研究生。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系统解决方案研究”(18ZDA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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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源自pexels,摄影zhang kai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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