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火灾高发,长安消防大队提醒: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将受行政拘留!
2018年1月7日12时53分,东莞支队接到报警:位于东莞市长安镇咸西社区振业街5号发生火灾,长安消防大队共8台消防车、48名指战员于12时58分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扑救,14时将火势全部扑灭,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据了解,发生火灾的厂房一栋四层,四层为钢结构,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起火部位为首层,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燃烧物质为海棉废料等。
长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厂起火是因为古某和唐某在厂房内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使、操作割东西过失引起火灾。后于2018年1月7日12时分许,消防队工作人员将唐某抓获并带至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对古某和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长安消防大队提醒广大企业主及从业人员,务必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最后小编再为大家送上冬季防火温馨提示20条,条条都要牢记在心呀!
冬季防火温馨提示20条
1
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
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
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
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
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
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
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
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
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
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
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
不能超负荷用;
15
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 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
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
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 编辑/陈志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