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公布秋季小学招生方案!就近入学/划区依据/流动子女入学…都解释清楚了
日前,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发布一则关于2017年秋季武江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细则,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招生对象
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下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二、招生要求
(一)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我区继续实行公办小学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教基一厅〔2016〕1号文已明确指出“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与中小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沟通,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不得拒绝接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三、划片认定依据
按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口、寄住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具体要求是:
(一)学生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作为划片的依据。
(二)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片内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4.孤儿。
(三)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的,虽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四)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级教育部门审查核实,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四、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公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调查摸底,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当地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本人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如申请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则需持有当地房地产权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三是具有本市户籍。
上述两类人员的相关证明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办妥。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符合划片条件的与当地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入学待遇,不符合划片条件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其借读费。
五、强调事项
(一)武江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结果于2017年7月5日公布,公布之后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视实际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二)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而造成学位分配问题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三)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注册学籍学生入学,查实后一律清退。
(四)户籍及居住地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9日(即本区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方案公布之前)。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
来源|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整理|圆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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