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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售卖烟花爆竹这事,龙归三位村民被拘!

韶关家园网 韶关家园 2022-06-11


关于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早有相关规定

但是有人却依然是抱有侥幸的心理

不过这些小侥幸是逃不过警察蜀黍的法眼!


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2019年春节期间龙归镇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龙归派出所持续加强巡查打击力度,收到了显著效果。


1月29日下午,龙归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到辖区各街道村委的商店展开清查行动。行动中,民警发现社主村委会的两间士多店均摆放有烟花爆竹,随即进店检查销售许可证,发现两间店铺的证件均早已过期,民警依法将店主邓某、张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并收缴了烟花爆竹若干件。



经查,邓某、张某对自己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危险物质行为供认不讳,两人对以为不会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侥幸心理表示愧疚不已,目前,两人已被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收缴的烟花爆竹已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存放销毁。



1月30日上午,龙归派出所继续配合市公安局,安监局,分局治安大队的联合检查组在龙归镇进行烟花炮竹安全检查。行动中,检查组在社主村委会牌坊下天顺商行发现该店经营者在店内销售烟花爆竹。经调查,该店虽具备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但未在指定位置销售烟花炮竹。目前,该店店主已被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下一步,龙归派出所将始终保持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市民群众能平安幸福渡过新出佳节。


提醒

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销售或存放,持有相关许可证,若广大居民在发现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非法储存及买卖等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关于韶关市区的禁放区域,再来复习一遍吧!

一定牢记心中!



(一)浈江区:由北江河道经武江河道、S246省道、S248省道、X797县道、韶关北环高速、323国道、Y178乡道、五矿路、花寨路、X849县道、莲花大道、312县道、南韶高速至S248省道所围成的区域。



(二)武江区由十里亭大桥经武江河道、北江河道、京港澳高速、沐溪大道、沐溪一路、新323国道、武广高速至X313县道所围成的区域,莞韶园武江片区;



(三)曲江区:由六祖大道经六祖桥、狮岩三路、狮岩二路、狮岩一路、明珠桥、沿堤二路、沿堤一路、马坝大道南、站前西路、站前路、马坝大道中至马坝大道北所围成的区域。



(四)韶关学院校区、韶关市技师学院校区、韶钢生产生活区、韶关冶炼厂生产生活区,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军事管理区周边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地点。



广大街坊,如果在上述区域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请及时拨打110或12345进行举报。举报最高奖励2万元。



责编 | 大伟

校对 | 悠悠

终审 | 可可可

来源 | 武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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