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桥公园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市住建管理局发布一则通报...
林桥公园1期于去年动工建设
将打造成集休闲、健身、娱乐和调蓄为一体
多功能社会公益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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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在其官网上通报了林桥公园一期项目有关情况。
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林桥公园一期项目
有关参建单位未有效履行职责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林桥公园一期项目位于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镇泰小学旁),批准规划总用地面积62816平方米,工程投资概算7386.74万元。该项目于2018年3月1日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经审计发现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有偏差、项目预算编制有偏差、工程进度款未按实计量、公园景石设计不经济、工程质量控制存在缺陷、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建设管理不善等问题,为加强我市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管理,有效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现将有关参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有效履行职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林桥公园一期项目设计单位,未能有效优化设计,造成设计方案存在不足,如大量采用黄蜡石造景,导致岸边堆积成片黄蜡石,公园内建(构)筑物与景观协调性不强等问题。
二、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林桥公园一期项目施工单位,未能严把材料进场关,使用造成厚度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广场地板石材,绿化苗木的使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选用材料,未检验合格先行使用;未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造成工程质量局部存在缺陷,包括石材面局部出现“泛碱”现象、临边栏杆未设置扁钢、排水沟角铁未采用符合图纸要求的角钢、挡土墙压顶高度不符合图纸要求高度等;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
三、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林桥公园一期项目监理单位,工作失职,工程进度款审核未按现场实际工作量计算,未扣除取消分项工作量,导致当期存在多支付问题;未履行现场监管职责,未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实施现场监理,疏于管理;监理现场检查、监理旁站工作不到位。
上述3家参建单位在林桥公园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有效履行职责,对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反思和吸取林桥公园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教训,举一反三,完善本单位承建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管理措施,确保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此通报。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
责编|悠悠
校对|非鱼
终审|秋萍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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