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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浈江民警陪女朋友逛街,顺手抓了个贼

韶关家园网 韶关家园 2022-06-11


6月28日傍晚,浈江刑侦大队民警发现今年3月份某商铺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林近期在五里亭一带活动。抓捕时机稍纵即逝,大队领导要求,果断实施抓捕。


指令发出后,难得周末休息的少数民警立即报告自身所处方位,刑侦大队民警姜敏明恰巧与女朋友在五里亭附近散步逛街。接到指令后,姜敏明告知女朋友,自己有任务,随后主动请缨,投入到对张某林的抓捕行动中。


姜敏明与五里亭派出所值班副所长谢奇峰联系对接,根据刑侦大队提供的相关线索,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林展开侦查,经过搜索、寻找和蹲守,果敢出击,成功将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张某林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林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浈江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林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深挖中。


来源:浈江公安




始兴一10年命案逃犯自首


2009年03月13日零时,始兴县城郊辖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黄某伙同邓某等人持刀追砍,致叶某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闻声而逃,杳无音信。一直以来,始兴县公安局从未放弃对该伙逃犯的追捕。一方面组织对黄某进行抓捕,一方面研究制定走访劝投的方案,通过联系其家人对黄某进行劝投。


2019年6月,始兴刑侦大队以“铁网3”追逃行动为契机,再次组织精干警力深入开展劝投抓捕工作,掀起新一轮的追逃工作新高潮。



在政策感召下,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1岁,始兴县太平镇人)放下思想包袱,在亲人的陪同下到始兴县公安局顿岗派出所投案自首。


来源:韶关CID




刚毕业就成被告

5名韶关年轻人成污染环境案责任人


6月20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检察机关指控,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滔公司)及公司总经理熊某文等人采取设置暗管偷排污水、偷排污泥、篡改及干扰在线检测数据的方式污染环境。涉事11名被告人中,有6人是90后大学毕业生。



2018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海滔公司的员工廖某才22岁。廖某来自韶关一个小村庄,坐在被告席上的11人中,还有另外4名年轻人与他同乡。


“我弟弟他们几人是在广东同一所大专院校毕业后,由校方推荐到海滔公司实习的。”旁听的家属阿娟(化名)告诉记者,海滔公司和毕业生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并且支付了他们大三的学费,若三年内离职,则要退还公司代付的学费。


毕业后随之就业,包吃包住月薪3000元,还省了一年学费,对于涉世不深的大学生而言,这是一份不错的工作。然而就在工作两年期间,他们在海滔公司污染环境案中充当起了主要或直接责任人。


这几项检方的指控,廖某和其余几名员工都有参与。廖某等人虽然是被分开单独接受法官讯问,但答案几乎惊人的一致,“是公司领导让我这么做的。”


“他们老老实实上了个大学,学校推荐了这么个企业,涉世不深就落下一辈子的犯罪记录烙印,他们以后的路该怎么走?”阿娟说着,眼眶有些泛红。


来源: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韶关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

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简称“e租宝”案)涉财产部分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于日前发布公告开展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韶关市将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核实点分布及对应区域、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全市各县(市、区)同步启动、开展现场核实登记工作。


二、核实登记地点

集资参与人可关注通告附件中11个核实点所属辖区、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


三、核实登记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本市长期工作生活的外省区市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排号等候、核实登记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确有证据证明集资信息和审计信息不一致的,将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进一步复核。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五、携带材料

(一)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核实登记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到其经常居住地核实登记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韶关市居住证、社保卡或近半年纳税证明等证明在本市经常居住的材料之一(原件)。

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集资参与人所属的现场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核实点工作人员以继承权利人身份证号码为依据开立电子账户,案款返还至该电子账户内。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权利人的,登记第一个到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权利人的身份证号码,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权利人自行解决。

(二)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集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证明充值、提现金额的材料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三)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提供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六、注意事项

(一)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不具有本市户籍且无法提供经常在我市居住证明材料的集资参与人,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具体事项请关注户籍所在地省区市发布的核实登记通告。

(三)集资参与人尽量预约核实登记时间,核实点将优先为当日预约的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四)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五)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韶关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韶关市“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点

序号

县(市、区)

核实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1

浈江区

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核实点

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

0751-8462858

2

武江区

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公安分局核实点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3号

0751-8776221

3

曲江区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核实点

曲江区马坝镇马坝大道中23号曲江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0751-6686963

4

乐昌市

乐昌市公安局核实点

乐昌市碧桂路1号银盾保安公司办公室(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旁)

0751-6805837

5

乐昌市

乐昌市公安局坪石分局核实点

乐昌市公安局坪石分局2楼205室

0751-5522466

6

南雄市

南雄市公安局核实点

南雄市雄中路338号4楼

0751-3936653

7

仁化县

仁化县公安局核实点

仁化县丹霞大道99号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0751-6800018

8

始兴县

始兴县公安局信访室核实点

始兴县太平镇红旗东路138号信访室

0751-3931627

9

翁源县

翁源县信访局核实点

翁源县龙仙镇青年路1号信访局二楼(原创平办)

0751-2870234

10

新丰县

新丰县公安局核实点

新丰县丰城大道东130号公安局7楼

0751—6849831

11

乳源县

乳源县公安局核实点

乳源县乳城镇滨江中路2号乳源县公安局1楼大厅

0751-5388831


来源:武江检察



责编|悠悠

校对|非鱼

终审|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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