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脸!韶关街头出现私锁共享单车,网友怒斥:有违社会公德
共享单车作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
面世以来长期成为
大街上的一道风景线
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
也带来一些不文明的现象
网络配图
近日,有韶关街坊在街头发现了
竟然有人光明正大地将共享单车“私人化”!?
网友直呼:有损韶关市民形象!
2019年8月9日早上7点40分左右 ,在沙湖路前往补习机构的路上亲眼看见某店铺一女性工作人员私自给ofo共享单车上私锁,且锁车动作十分熟练,猜测私自占用多日了。共享单车的出现也是为了便利群体而不是方便个人。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不考虑群体利益。韶关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还有损我们韶关的市容市貌。
从网友发来的照片我们可以看到,只见一辆“小黄车”停放在药店门口,但与其它公共自行车不一样的是,这辆公共自行车的后轮位置,被私自加装了一个锁。
小编想调侃一句,这位“车主”是不是“小黄车”的“债主”啊?退不了押金就直接拿自行车抵押?调侃归调侃,这位“车主”你可知道,你这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
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导致他人无法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同时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虽然其涉及金额较小,无法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是其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其情节,可以由公安机关酌情对其依次规定处罚。
韶关共享单车的乱象不止这些
还有这样的......
堆积如山的共享单车
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在河里的共享单车
散架的共享单车
二维码被篡改的共享单车
也许小小的自行车在部分人眼中算不了什么
但是路上的共享单车可是一个城市形象的体现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
遵守社会公德
践行共享精神
争当文明市民
下面看看这位小哥,他给“共享单车”上私锁的人教训了一番!真是大快人心!
韶关一男童洗澡时,淋浴房玻璃门突然爆裂,全身多处割伤
"全民健身日",我在体育馆看到韶关人热爱生活的样子
乐奇水上世界2019韶关家园宝贝大赛
决赛视频一睹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