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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4月已缴增值税的收入,还能享受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吗?
别忘记给海南税务加个星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问:我公司是一家旅行社,属于一般纳税人,2020年疫情期间我公司享受了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今年3月我公司有一笔旅游服务收入20万元,在4月1日办理增值税申报时,按照征税项目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增值税。最近我们关注到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延期到2021年3月31日,请问我公司上述收入能免征增值税吗?如果可以享受,后续应该如何进行申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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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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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月销售额提高至15万,相关附加费减免政策是否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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