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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受伤, 警民携手救助

遵义晚报 2024-03-07

5月26日下午

播州区鸭溪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

在鸭溪镇仁和村一居民院内

有一只猫头鹰迟迟不愿离开

自己也不敢随意触碰,请民警帮忙处理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发现一只棕色绒毛猫头鹰蜷缩在路边的草丛里咕咕直叫,疑似受伤。民警走近时,它没有飞走,只是瞪着眼睛警惕地四处查看。经检查,民警暂未发现猫头鹰有明显外伤,便用纸箱将其带回了派出所,并立即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后相关工作人员对猫头鹰进行了细致检查和喂食,待其体力恢复后进行了放生,使其重新回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个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审核:罗星汉

来源:遵义公安

编辑:苟燕冰  周宁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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